索引号: |
A23110-0102-20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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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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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安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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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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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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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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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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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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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机构职能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拟订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调研、文秘、信访、新闻发布、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和国有资产,监督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编制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2.法制宣传科(安义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县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检查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指导全县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3.基层工作科 管理、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 4.社区矫正工作科 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政策研究、工作规划和建章立制,监督检查有关社区矫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治、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问题。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法律工作援助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指导和监督全县有关律师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承担对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律师资格申报、执业年检注册的初审上报和律师事务所机构设立、年检、注册的初审上报等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公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承担对全县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公证机构设立、年检、注册的初审上报和全县公证员资格申报、执业年检注册的初审上报等工作。参与地方性规章的草拟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处罚、国家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法律援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和全县司法行政部门“148”法律服务工作;指派执业律师、公证员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筹集、管理法律援助基金。 纪检组(监察室)。为县纪委(县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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