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义县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研究同意,现将《安义县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安义县司法局党组
2009年3月27日
安义县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义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学组发〔2009〕1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时间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2009年8月基本完成。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我省我市时提出的“三保一弘扬”为主题,组织全局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大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为推进“三大工程”、实现“三保”目标、落实“三回”举措、建设“三县一园”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法律保障。
三、总体目标、基本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结合我局实际,具体要实现四个方面的目标。
1、提高思想认识上有新飞跃。通过思想发动、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组织开展“深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深入开展调研、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使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地征求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审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差距和潜力,深刻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进一步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思想解放和科学发展的统一。
2、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成效。着力解决思想观念落后、精神状态不振、发展思路不清的问题;着力解决全局意识不强、政令不畅、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着力解决队伍素质不高、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缺乏前瞻性、指导工作缺少针对性的问题。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不断增强和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活力和能力。
3、创新体制机制上有新突破。重点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研究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机制,真正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坚持正确的政绩观,认真研究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机制,切实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认真研究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机制,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坚持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研究法律服务的整体推进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认真研究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4、促进科学发展能力上有新提升。按照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机关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全局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永恒追求。加强学习,积极实践,着力提高科学决策、统筹发展的能力,把握规律、指导工作的能力,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善于学习、开拓创新的能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努力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实践者。
(二)基本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要围绕总体要求,突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四结合、三防止、两坚持”。
1、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要把上级的指导精神与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二是要把科学发展的普遍要求与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挑战结合起来;三是要把干部能力提高与实际工作成效结合起来;四是要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
2、防止三种倾向:一是要防止忙于学习实践活动,而影响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顾此失彼倾向;二是要防止以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重为由,而冲淡学习实践活动的厚此薄彼倾向;三是要防止片面理解正面教育为主,而不触及深层次问题的避重就轻倾向。
3、把握“两个坚持”。一是要坚持用学习实践活动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不能空对空、做虚功;二是要坚持用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来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不搞文套文、走过场。
(三)主要原则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要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前提下,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引导全局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对照改革开放30年来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对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再认识,形成新共识。
2、突出实践特色。要在抓好理论武装的同时,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活动载体。要把查找和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解决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当前,要把落实“三保一弘扬”的要求,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最重要的最需要取得的实效,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参与,认真听取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变化和取得的实效。
4、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全局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认真进行自我教育。要把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点放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上。引导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及教训,自觉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2009年2月至3月中旬)
1、调查摸底。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委精神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了解群众对活动开展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明确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要达到的目标要求。
2、制定活动方案。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综合县委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县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检查组审查同意。
3、建立机构。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雷兆明同志任组长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做到抽调人员、落实场地、专项经费、集中办公“四到位”。
(二)组织实施(2009年3月下旬至8月上旬)
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即学习调研阶段、分析检查阶段、整改落实阶段,每个阶段分两个环节。要坚持把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贯彻活动全过程,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2009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学习调研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这一阶段要重点抓好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两个环节。
1、学习调研
(1)动员部署
在县委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我们迅速行动,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雷兆明同志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就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思想发动,并作出工作部署。
(2)学习培训
明确学习内容。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推进‘三大’工程、实现‘三保’目标”主题,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和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及省、市关于扩内需、调结构、上水平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学习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报告和市委编印的《掌握科学方法、用好科学武器》辅导材料等。改进学习方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习形式和方法,可采取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交流、举办科学方法论的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学习,以提高学习培训的效果。创新学习管理方式。建立学习积分制度:一是实行痕迹管理,主要是检查规定学习篇目上的眉批;二是开展心得体会交流和优秀调研文章评选活动;三是组织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测试。
(3)专题调研
根据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的安排,在县委学习实践领导小组进行广泛征题、明确若干个重点调研课题后,由局主要党员领导干部领题,完成至少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一项具体的制度、举措,指导实践工作。
2、开展解放思想讨论
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讨论交流会,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弘扬井冈山精神,大力推动我县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2009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
分析检查是把认识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要重点抓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两个环节。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紧扣十六大以来本单位的发展实践,紧密联系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实际,深入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国际金融危机不利影响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党性修养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分析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专题民主生活会可以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或本单位群众代表列席参加。党支部召开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开展民主评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在分析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不纠缠个人责任,努力形成民主团结、敢讲真话、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开展解放思想讨论、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形成较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简明扼要概述取得的成效、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并深入分析当前国际经济环境给本单位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反映本单位党员干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取得的共识,明确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等重点。局党组主要领导将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使之成为指导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要文件。
要认真组织对分析检查报告的群众评议,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归口和业务联系单位、服务或工作对象等方面的代表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意见,领导班子对分析检查报告作进一步修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将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向群众通报,并进行群众满意度评议。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9年6月上旬至8月上旬)
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最终要落到整改落实上。这一阶段要重点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两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应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可操作性,把整改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要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落实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方案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充分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可操作、能落实、好检查。要注意对群众要求做合理引导,防止不切实际、无法落实、难于实现的承诺。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基础上,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能够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面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坚持把解决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弥补制度缺失、消除体制障碍,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组织干部群众参加由县委活动指导检查组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雷兆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 辉、张英贵、黄立江、纪检组长陈 良、党组成员喻小芳、彭朝霞任副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王 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领导带头,作出示范。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本单位活动工作的组织者、决策者、执行者,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参加活动,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抓好落实,带头实践提高,不断提高自身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本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展板、宣传手册、墙报、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成功经验和主要成果,特别是要宣传学习实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的教育、示范、引导作用,为学习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探索创新,统筹兼顾。要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丰富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载体,强化活动效果。同时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