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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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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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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安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有效依法行政,切实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发展进步发挥服务效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刘静任组长,党组成员刘万水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二)制定并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按要求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材料按时报送县政府信息中心。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除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还通过发放宣传单、在对外政务公开栏以及电视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建章立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我局制定了《安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并细化局机关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同时,根据本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四)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培训工作。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局机关全体干职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促使局机关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全体干职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安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nc.gov.cn/ayx。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此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司法局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但从公开效果看,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参与面较小,知晓率不高;各处所科室之间配合力度不强,未能在第一时间获取并掌握信息,造成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缺乏时效性。

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我局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加信息公开的种类,重点推进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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