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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110--2024-00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1-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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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义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791-8342214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县政务公开办测评的问题反馈,对政务公开栏目信息进行补缺补差、优化完善,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围绕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人事信息、行政执法、财经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范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累计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优化完善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年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已在规定期限内对该申请信息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提升部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集中梳理现行有效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政策解读解疑释惑引导预期作用,着重围绕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惠民利民举措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开展解读,丰富权威政府信息发布形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落实网站管理责任,完善信息内容保障机制。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最新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将“安义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的重要阵地。三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12348江西法网”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推广。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依托县政务公开办日常监管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完善信息内容和堵塞漏洞,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2023年我局未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开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重点领域公开上传不够及时等方面。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公开制度,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和服务实效。一是落实常态化公开工作。突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政策解读、财政预算决算等重点目录,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突出政务平台载体作用。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发布,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提升政策解读及回应的可读性、关注度,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加强业务素质能力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础,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悉和掌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职责,明确各项工作的内容和办事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要点要求,我局及时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性文件、执法动态等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的重要领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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