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人事调整和新进干部职工情况,为适用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现将分工安排和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局领导班子分工安排
刘建顺(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牵头负责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范勇(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协助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日常工作。分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关财务、办公室,审计项目计划、档案管理、法规审理、大数据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审计整改工作。联系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社会审计工作。分管财政金融投资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邹水英(党组成员、经审办主任):牵头负责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分管组织(机关党建)、工会、老干部、妇女、文明创建、营商环境、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经济责任分类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联系省市审计学会。分管经济责任审计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李碧坤(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统战、青年、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政法综治、“平安安义”建设,教育培训、审计项目统计工作。联系“十大争先行动”考核、挂点村帮扶、企业帮扶工作。分管行政事业审计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二、其他职级领导干部
詹先健(四级调研员):县委抽调全域旅游指挥部工作。
魏金根(二级主任科员):协管信访稳定工作。
胡高樟(二级主任科员):协管老干部工作。
杨 革(二级主任科员):协管挂点帮扶工作(现病休)。
邓庆江(四级主任科员):协管文明创建工作。
三、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
郭小妹:承担工程和投资审计,协助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审计教育培训。
黄子璇:承担档案管理、办公室工作,协助机关财务、党建方面工作。
徐 雯:承担审计项目统计,项目协审,协助青年读书活动。
四、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和代班规定
1、坚持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民主集中制,一级对一级负责,搞好分工协作;局主要领导对审计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2、局党组统一安排审计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带队领导和审计人员对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3、为了保证局领导外出参加审计、学习培训、抽调巡察、年休假期间所分管负责的工作正常运行,实行局领导工作协作代管制度。具体为:刘建顺同志外出期间,由范勇同志主持日常工作;范勇同志外出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邹水英同志代管;邹水英同志外出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李碧坤同志代管;李碧坤同志外出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邹水英同志代管。
五、其他分工安排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