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现对《晶安高科提取制备原子能级氧化铪的绿色新工艺产业化项目》及《晶安高科提取制备原子能级氧化铪的绿色新工艺产业化项目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示,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1tLHsL65rU66o8IWLrQyg
提取码:zxdh
江西晶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