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安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湿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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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义县解放路209号(县生态环境局204室),邮编:3305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文件链接 |
安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湿地建设工程 |
安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东侧 |
江西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江西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