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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280-0403-2024-01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11-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4年10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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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028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1-83429083(南昌市安义生态环境局204室

真:0791-83429083

通讯地址:安义县前进路455号, 邮编:330500

批复名称

日期

文号

2024-38关于安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湿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10月28日

安环审批20243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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