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义县新建鹏垅小二型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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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义县解放路209号(县生态环境局204室)邮 编:330500
项目名称 |
安义县新建鹏垅小二型水库工程 |
建设地点 |
安义县东阳镇马源村彭家垅 |
建设单位 |
安义县水利局 |
环评机构 |
江西赣环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性质,位于安义县东阳镇马源村彭家垅,设计总库容20.40万m3,工程任务是灌溉和防洪等。正常蓄水位30.50m,兴利库容16.20万m3,死库容0.40万m3。 工程由枢纽工程、抬田工程、工程管理用房及其配套工程组成,枢纽工程主要由粘土斜墙坝、溢洪道、坝下涵管等组成。抬田工程总面积12.6亩。涉及灌溉面积290亩。 项目总投资589.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万元,占总投资的6.5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监管,避免施工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及周边环境,避免发生水污染事故。严格落实水库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确保水库下泄0.0011m3/s的生态流量,并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 (二)严格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流域水质、水量监控。加强流域绿化。集雨区范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控制有机物和氮磷营养物质等污染源进入库区水体,在满足灌区用水情况下,优先保障下泄生态流量。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建设运行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针对施工期和运行期的污(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对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的环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