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昌创奥铝业有限公司创奥铝业生产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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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义县解放路209号(县生态环境局204室)邮 编:3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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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创奥铝业生产铝型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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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红山大道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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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昌创奥铝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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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西德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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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迁建)性质,位于江西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红山大道8号,地理位置坐标为东115°37′27.894″,北纬28°53′26.556″,租赁江西金海金属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占地面积约46545.02㎡。南昌创奥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工业铝型材建设项目于2020年6月取得我局环评批复(安环审批〔2020〕42号),批复产能为年产20000吨工业铝型材。建设单位拟搬迁至江西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红山大道8号江西金海金属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新增设备并扩大原有产品产能。 主要生产工艺:以铝棒为主要原料,粉末涂料、酸性除油剂、无铬钝化剂和抗磨液压油等为辅料,经热剪、挤压冷却、锯切、时效、前处理、烘干、喷塑、固化、检验、包装等等工序生产铝型材。 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0吨铝型材。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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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喷塑废气、固化废气、煲模废气及加热、挤压、时效、烘干、固化工序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工艺,确保加热、挤压、时效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烟尘黑度排放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 加热炉金属压延、锻造加热炉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喷塑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固化、烘干废气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煲模废气碱雾排放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NMHC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外排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调节+混凝沉淀)预处理达到安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安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潦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对噪声源采取消声、隔振、减震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料、废模具、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废塑粉由厂家回收;污泥、槽渣、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原料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铝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等措施,防止项目运营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六)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要求规范排污口建设,设置各类排污口标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