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改革以来,安义县采取惩罚与教育并重方式,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到实处。在积极积累前期探索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新路径,2024年1-6月份梳理符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10件,启动并办理完成3件,经磋商确认赔偿金额2.81万元,7件已启动调查。
一、难事做成企业才能长记性
2023年12月7日,接群众举报在东阳镇徐埠村上徐村小组农田沟渠发现有乳白色废水,安义生态环境局联合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组成核查小组,沿着小沟溯源,发现园区一家包装材料企业周边水沟有相似乳白色废水。经核查,废水是该企业工人操作不当,导致压敏胶水溢流,虽然用抹布清理了大部分,但有少量胶水在冲洗地面时流入内部雨水沟渠,进入园区雨水管外排,当即核查人员在厂内管网取样交安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超标,于是在现场取证,收集相关材料基础上对该公司依法予以了行政处罚,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依照《南昌市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磋商确定企业在5天内将雨水管网内乳白色废水回抽,并委托被损害方所在村委会组织挖机等力量对周边农田沟渠进行清淤。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由该企业承担农田沟渠清淤费用28000元。2024年1月30日,安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勘查,清淤工作已完成,看到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上徐村小组的一名徐姓村民说:“对这种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企业就是要让他们长记性!”企业负责人表示心服口服,承诺以后不会再犯这种违法事件。
二、实事做好企业才能受教育
2024年2月29日晚上,园区内一家纺织企业会议室灯光通明,全体员工正在听取公司负责人,就不久前因染整车间高温筒定型机产生废气直排一事,在会上检讨自己管理不到位,污染防治措施不力。原来是年初上级对企业帮扶检查时,发现企业废气排放不符合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高温圆筒定型机产生的废气直排,当即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安义生态环境局对企业跟踪执法时,发现该企业已停产整改,已将高温圆筒定型机废气接入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在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予以行政罚款后,根据企业主动认识错误,积极整改并强化管理的表现,且对周边大气环境损害程度无法量化,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原则,采取让企业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替代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由公司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公司负责人在会上就这件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公开检讨。会后,安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该企业废气直排受到处罚,但由于企业积极主动整改,且对周边大气环境损害程度无法量化,则由企业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现身说法使员工受到教育,这也是一种生态损害赔偿的替代方式。
下一步,安义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力度,探索多种赔偿形式,真正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这件难事做成,把生态环境保护这件利民的实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