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统计局
安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省市普查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7月,县政府下发了《安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对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由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宣传部等17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安义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下设五个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全县11个乡镇(场)及1个园区均快速响应。为了更好地促进普查各阶段工作,县主要领导亲自调度,组建了安义县四经普督查办公室,对不配合单位进行联合督导,启动统计执法程序。
二、全面摸清家底
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共同努力下,在国家、省、市普查机构的业务指导下,全面完成了全县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和登记工作,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此次普查,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创新普查方式
在普查登记过程中,运用灵活多样的普查方法。对已登记填报单位,普查员严守普查工作纪律,为普查单位和对象保密;对态度生硬,拒绝配合的单位则讲究语言技巧,用耐心细致的人性化沟通消除对方顾虑,赢得普查对象信任;对未报和迟报单位加大催报力度,要求其履行普查义务。为确保经济普查核查单位没有遗漏,社区对底册搬迁、注销、停业的单位做好相关记录,并对实际搬迁至外辖区的单位,及时上报县经普办,积极与其他社区进行协商、配合,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确保辖区单位应统尽统。
五、强化执法监督
为了保障普查登记数据质量,联合有关部门,结合四经普督查组工作,有计划有针对,对数据质量异常单位进行实地检查督导,查看企业账册、进出货单、库存等会计凭证、实地查看现场生产用工情况,对企业进行合理有序评估,对拒绝配合企业单位,启动统计执法程序,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方案,力求查实普查数据,确保普查登记按时保质完成,普查成果达到预期目标。
六、确保数据质量
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总体来看,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837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23.4%;从业人员39517人,下降15.2%;产业活动单位2203个,增长14.4%;个体经营户488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