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文广新旅党字〔2020〕10号
关于印发《安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经局党组研究,结合我局实际,在原有基础上调整本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关系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
2、机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廉政建设等工作;
3、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置;
4、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
5、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调整;
6、财务年度预算、决算的申报和调整;
7、工资待遇、医疗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领导班子成员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干部的调动和任免;
2、副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3、干部的轮岗交流。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等;
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活动的支出;
3、重大项目的安排和调整;
4、年度分解任务的分解下达。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局属事业单位单项支出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应提交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局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根据工作的需要,在召开局党组会时,可以邀请局属单位负责人、有关股室负责人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三)民主决策程序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局党组会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
2、干部的任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3、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在局党组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深入讨论协调。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凡需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3、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4、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5、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会议表决事项,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议会议决。局党组会如遇有时限要求的有争议事项,主持会议的人员有权做最后决定。
7、凡前次会议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8、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9、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10、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一)组织实施
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在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前,会议主持人应事前深入调查,缜密思考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二)监督检查
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三)邀请监督
要提前将“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向所属纪检监察组汇报,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
五、责任追究
1、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3、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4、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5、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6、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7、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8、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六、解释权和时效性
本暂行制度的解释权归安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今后根据具体情况逐步修改完善。
中共安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党组
2020年12月1日
安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