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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290-0702-2024-002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6-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普法宣传】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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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

什么是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呢?

大家都听说过卫星电视接收天线吧,俗称“小锅盖”、“小耳朵”。“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是指未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的卫星电视接收“小锅盖”,我们叫它“非法小黑锅”。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均属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而且值得注意的是,非法使用它,还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均属违法行为。擅自销售的,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处罚款;擅自安装、使用的,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

如果您未经许可安装和使用了“小锅盖”,请赶紧自行拆除哦! 

如果您发现身边有“小锅盖”,请及时向安义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举报。举报电话:0791-8341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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