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卫健委 / 机构简介 / 部门介绍

索引号: A23250-0101-2018-00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8-05-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介

访问量:
字号:

根据《中共安义县委、安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义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发〔20154号),组建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和计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卫生工作和卫生改革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疾病防治规划,提高防治对策,防治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公共场所、劳动、饮水、学校、放射性防护等卫生监督管理及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公共卫生管理、监督及检查。

(四)负责全县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优生优育工作;预防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市场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六)负责全县医学教育,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七)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负责贯彻党的中医政策,继承和发扬祖国医学遗产,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开展中西医结合,负责指导全县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九)负责对医疗卫生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统计、分析、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政府血地防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全县血地病防治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地病防治工作。

(十一) 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组织实施目标考核评估;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改善人口结构,稳定低生育水平。

(十二)负责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推广计划生育科研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组织计划生育病残儿材料的审核及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负责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

(十三)负责编报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计划及有关计划生育专项计划;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资金的审核发放。

(十四)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十五)负责全县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县生育证的发放管理;负责检查指导各乡(镇)及各相关责任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六)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七)受县政府委托承担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1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信息中心(挂宣教科牌子)、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医政医管科(挂基层卫生科、妇幼保健、中医科牌子)、疾病预防控制科(挂卫生应急、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牌子)、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红十字会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9名,工勤事业编制3名。核定领导职数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

四、其他事项

(一)安义县红十字会、安义县计划生育协会

安义县红十字会由县政府领导联系,作为独立的社会团体。核定事业编制2名,设专职副会长1名(副科级)。

安义县计划生育协会,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名,配备领导职数1名,列群团系列。

受县政府委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安义县红十字会、安义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设置

原县卫生局和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的事业单位全部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辖20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中县直卫生事业单位9家(县医院、县中医院、疾控中心、卫计综合执法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皮防所、卫职校、血防站、会计核算中心)、乡镇卫生院11所(含2所中心卫生院),管理104所村卫生室、10所个体诊所、4所私立医疗机构(张代表医院、新协和医疗门诊、九州医院、颐养医院)。

主任:陈永红 电话:0791——83422229

地址:安义县前进路477号

邮编:330500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