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2025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安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对辖区内4家游泳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并现场采集游泳场所水样,按照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对游泳池水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浸脚池游离性余氯等项目进行了检测,现将检测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2025年夏季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检测结果公示表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2025年夏季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检测结果公示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检测项目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1
安义县白鲨体育服务有限公司
安义县龙津镇花园路199号
游泳池水:
1. PH值;
2. 浑浊度;
3. 尿素;
4. 游离性余氯;
5. 菌落总数;
6. 大肠菌群。
浸脚消毒池水:
1.游离性余氯。
2025.07.09
合格
2
安义县白鲨体育服务有限公司安义分公司
安义县龙津镇文峰路705号欣荣汽车修配厂
2025.07.09
合格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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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龙津镇恒茂小区恒茂加州物业办公楼2楼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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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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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龙津镇迎宾大道为邦生活广场负1层和第3层
2025.07.10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