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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 日期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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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032 |
安义县诗颂理发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
安义县诗颂理发店 |
熊昆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并参照《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对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细化标准1、从轻处罚的规定。 |
警告 |
2025/08/21 |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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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033 |
安义县交通宾馆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
安义县交通宾馆 |
刘珍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并参照《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对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细化标准1、从轻处罚的规定。 |
警告 |
2025/08/21 |
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