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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240-0501-2018-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8-10-1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袁玫等十六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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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健康扶贫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179号)的文件精神,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玫同志任鼎湖卫生院副院长;

琳同志任万埠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平同志任东阳卫生院副院长;

锐同志任乔乐卫生院副院长;

刘斯炎同志任长均卫生院副院长;

魏琴同志任石鼻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陈敬辉同志任新民卫生院副院长;

谢来杰同志任长埠卫生院副院长。

以上八位同志挂职期限为一年。

免去:

莉同志的鼎湖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毛祚荃同志的万埠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骆子安同志的东阳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杨朝敏同志的乔乐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戴木印同志的长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龚国胜同志的石鼻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魏芳同志的长埠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陈顺姬同志的新民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中共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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