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健康扶贫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关于对到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的医务人员进行任职的函》的精神,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黄小英同志任石鼻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熊 勇同志任万埠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王礼平同志任鼎湖镇卫生院副院长;
彭友民同志任东阳镇卫生院副院长;
凌 方同志任长埠镇卫生院副院长;
余 慧同志任新民乡卫生院副院长;
邓绍煌同志任长均乡卫生院副院长;
吴铁兵同志任乔乐乡卫生院副院长。
以上八位同志挂职期限为一年。
免去:
徐 琳同志的万埠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魏 琴同志的石鼻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袁 玫同志的鼎湖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熊 平同志的东阳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谢来杰同志的长埠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陈敬辉同志的新民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刘斯炎同志的长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陈 锐同志的乔乐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挂职)。
中共安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