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义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编制。2015年度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422229,电子邮箱:avxwsj@163.com。
一、概述
根据《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
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安义县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卫生和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并按《条例》要求设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等。
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在县政府网站上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安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专栏进行公开。公开了本单位的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九类信息、方便公众自行查阅政府信息或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定了专人负责公开信息或更新信息,基本做到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县卫生计生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0条。公开的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与县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一期“文明行风热线”专题节目,向群众解答有关卫生和计生方面的政策,接听公众咨询、诉求等,受理公众诉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委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机构整合后原卫生局信息平台关闭,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平台只保留原计生委信息平台信息。二是信息送交工作难以及时。另外由于信息索引号是网上公开平台自动生成,有些信息索引号生成紊乱,无法一一对应,造成政府信息送交工作不完整。目前现场查阅利用政府信息的公众还不多。三是各科室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由于工作经费及人员缺乏等,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拓展,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四是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完善更新。加快对机构整合后,单位简介、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的更新工作,逐步完善整合原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平台信息。
(二)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参加培训,不断提升我系统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行政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严格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公开。
(五)建章立制。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管理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制订和不断完善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项制度,及时总结,大力推广;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确实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