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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YX-0102-2022-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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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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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拟订有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含政务办公网和政务服务网)、政务云平台、公共支撑平台、通用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和安全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指导各乡(镇)电子政务建设。
(四)负责政务数据管理。拟订政务数据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基础信息资源库,统筹政务数据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
(五)负责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和监督指导; 协助开展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审批和验收监督。
(六)负责推进信息安全管理。推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防护、应急管理和处置。统筹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电子政务安全工作。
(七)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标准化建设及流程优化等工作。
(八)统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和改革创新;负责政务大厅的建设、运行管理和进驻单位及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负责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九)负责统筹政府网站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指导协调全县部门网站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效能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推进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
(十一)协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协助开展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审批和验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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