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医保所、各定点医药机构、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安义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
2020年安义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实现打击欺诈骗保普及化、常态化,根据《2020年南昌市“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洪医保发〔2020〕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于2020年4月至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做好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二、宣传内容
(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扶贫、参保缴费、门诊特殊慢性病、异地就医、大病保险以及特殊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限定支付等政策规定;
(三)全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四)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
三、宣传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5月10日。4月20日前做好宣传准备工作;4月20日至5月10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宣传方式
(一)线上宣传
1、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
2、官方微博、手机APP宣传;
3、电视、广播等宣传;
(二)线下宣传
1、报纸宣传;
2、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窗口张贴海报、悬挂标语、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宣传;
3、医疗保障部门在业务办理窗口张贴海报、悬挂标语、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折页资料、现场答疑解惑及张贴“南昌医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指导群众扫码等多种方式宣传;
4、基金监管人员到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稽核、深入社区和村宣传医保政策等方式宣传。
五、工作要点
(一)局综合股
1、对宣传月活动的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等;
2、联系新闻媒体、网站等;
3、布置在局机关张贴宣传海报和举报有奖“广告”等。
4、分发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制发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题宣传片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制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案例汇编》。组织相关人员自行观看、学习。
(二)局基金监督股
1、召集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乡镇(场)医保所、定点医药机构布置集中宣传月各项工作;
2、分发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及宣传标语;
3、下发“江西省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你问我答”宣传折页、海报和举报有奖“广告”;
4、宣传《南昌市打击欺诈骗保奖励办法》,公布南昌市及我县投诉举报电话;
5、组织人员实地到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社区、村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等医保政策,进行现场答疑解惑;
6、受理投诉举报;
(三)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1、组织观看学习“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题宣传片及打击欺诈骗保8个动漫宣传片;
2、在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分发“江西省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你问我答”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和举报有奖“广告”,通过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出打击欺诈骗保8个动漫宣传片及标语;
3、打印“南昌医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并在医保经办大厅张贴,引导办事群众扫码关注;
4、线上线下宣传参保缴费、异地就医、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特殊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申请等经办政策;
5、实时解答参保人疑问。
(四)乡镇(场)医保所
1、组织观看学习“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题宣传片及打击欺诈骗保8个动漫宣传片;
2、在服务窗口分发“江西省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你问我答”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和举报有奖“广告”,通过电子显示屏幕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8个动漫宣传片及标语;
3、打印“南昌医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并在医保经办大厅张贴,引导办事群众扫码关注;
4、线上线下宣传参保缴费、异地就医、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特殊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申请等经办政策;
5、实时解答参保人疑问。
(五)定点医药机构
1、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按照医疗保障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在门诊大厅、收费窗口等醒目位置张贴投诉举报电话、宣传标语、海报和举报有奖“广告”,分发“江西省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你问我答”宣传折页。
3、利用电子显示品屏幕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8个动漫宣传片及标语;
4、实时解答参保人疑问。
六、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4月1日-4月8日)
制定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发布集中宣传方案。
(二)实施阶段(4月8日-5月10日)
根据宣传月活动方案的时间安排,组织各相关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全面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5月10日-5月15日)
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做好全面总结,为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积累经验,并及时上报南昌市医疗保障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宣传活动的高位推进,成立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基金监督股,负责宣传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聚焦宣传主题,积极探索各具特色、务实便民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解读打击欺诈骗保的政策规定,深入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和流程,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认真总结提炼。各乡镇(场)医保所和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总结工作,为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积累经验。并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集中宣传活动总结(包括特色做法、主要成效、存在不足等)及相关资料报送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联系人:孙兵,电话(传真):0791-87701509;邮箱:1972026608@qq.com。
附件:“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标语
宣传标语
1.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2.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
3.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权益。
4.遵守医保政策,严禁欺诈骗保
5.坚守医保诚信,谨防欺诈骗保。
6.举报骗保,最高奖十万元。
7.欺诈骗保零容忍,专项治理勇亮剑。
8.当好“孙悟空”,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唐僧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