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4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组在对江西立新帮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暗访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安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核查:企业现场实际存在液氧、液氮充装,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在液氧、液氮储罐旁直接进行液氧、液氮充装作业,未进行安全评价。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十六项A 类的规定,决定给予该企业处人民币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已结案。
| 索引号: | A23260-0403-2025-001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04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江西立新帮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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