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今年安义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曝光1起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警示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和守法意识。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安义县强盛烟花爆竹专卖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了零售许可载明范围。
【查处理由和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23条第3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35条第1款第2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210项第2档的规定,决定给予该零售店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