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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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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义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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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办发2021〕79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义金融服务

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江西银保监局安义监管组:

关于进一步深化安义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2021年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31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安义金融服务

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安义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试点建设工作,激活安义金融活力,形成常态长效的政银企协作机制,助力“再造一个新安义”战略目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和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安义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安义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金融支持、市场化运行”原则,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推动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增强、投入总量持续增加、服务面持续扩大,探索形成可推广、易复制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安义模式。

二、扶持优势产业

围绕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重点聚焦特色水果、水稻、米粉、瓦灰鸡等4大特色产业,注入金融活水。

1.特色水果产业。在县财政3-5年每年1000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注入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助力全县水果面积3年之内,新增庭院微型果园1万亩、基地果园面积6万亩,总面积达10万亩。

2.水稻产业。在整合各类惠农补贴的基础上,加大对江西绿能等农业龙头企业金融支持,助力全县水稻面积达到4O万亩,总产量达到4亿斤。

3.米粉产业。在县财政每年1000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注入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助力全县米粉产量3年之内达到20万吨,产值达到20亿元;建设安义米粉产业园,落户米粉生产企业6家;在全国推广安义米粉品牌店100家。

4.瓦灰鸡产业。在县财政每年200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注入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助力安义瓦灰鸡5年之内饲养量达到50万羽,万羽以上规模养殖场20个以上,专卖安义瓦灰鸡产品的营销主体5个,主推安义瓦灰鸡菜品的餐饮主体1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

三、构建协作平台

进一步明晰政银企职责定位,构建“政府搭台、金融助力、企业发展”工作格局。

1.政府部门。重点发挥好组织协调、信息互通、资金撬动等作用。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召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联席会议,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协调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归集形成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白名单”,定期推送给各银行机构;把好“财政惠农信贷通”企业准入门槛;定期组织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介会、银农融资对接会、政银农座谈会等,推进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和金融供给精准对接。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产品政府资金投入保障。各乡镇(处)负责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摸排工作。

2.金融机构。重点保障好金融产品、信贷支持、涉农保险等服务。县人民银行、江西银保监局安义监管组负责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创新丰富农业金融服务产品;推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加强对各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举措和效果开展评估考核;定期梳理示范区建设经验做法、问题建议,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配合县人民银行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加强对“财政惠农信贷通”客户审核把关。人保财险安义支公司负责推广创新涉农保险产品,引导农户、农企运用保险工具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

3.涉农企业。重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不断提高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及时反馈融资需求,积极配合“财政惠农信贷通”等信贷产品申报工作;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激活金融活力

着力优化金融支持体系、金融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民生保障体系、金融生态环境,助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1.建立高效金融支持体系。加大“三农”信贷投入,合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三农”支持力度;扩大“三农”领域融资担保规模,增加国有出资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加强与省级融资担保公司战略合作,建立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资金池;增加农业保险投入,引导农户、农企运用保险工具提升抗风险能力;鼓励条件成熟的涉农企业上市、挂牌,开展资本市场融资。

2.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加大金融服务网点覆盖面,推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实现10个乡镇银行网点全覆盖,13个省级贫困村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全覆盖,104个行政村助农服务点全覆盖。推进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县辖农村地区得到普及应用,积极拓展县域移动支付应用场景。

3.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力度,发展一批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特色农业产业信贷资金投入,着力提升产业规模、科技投入和现代高新技术应用水平,推动特色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不断提高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优化农业招商引资环境,为招商引资农企提供绿色通道,提高县域特色农业产业市场竞争力。

4.完备民生保障体系。继续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对符合条件、确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扶持薄弱群体,针对乡村青年、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农民工、大学生、转业军人等农村新兴群体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大力开展创业担保贷款。

5.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广泛开展反假币、征信、银行卡、理财知识、防范农村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等金融政策宣传和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帮助农村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权益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提升消费者投诉处理满意度。

五、强化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政策、人才等保障措施,进一步畅通沟通协调渠道,形成常态长效的政银企协作机制。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人民银行、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处)、江西银保监局安义监管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保财险安义支公司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民银行,县人民银行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示范区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推进等工作。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人民银行、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双牵头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信息、研究工作举措、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3.建立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保障体系,搭建“农业保险+融资担保+风险缓释”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几家抬”的金融支持政策,配套出台支持乡村振兴的财税、产业发展、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激励机制;加快“三农”金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知识结构,提高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文件下载:安府办发〔2021〕79号(深化金融服务 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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