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并报市委备案同意,现将县政府领导的分工通知如下:
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主任协助县长工作。
彭开先: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凌敏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国有资产管理、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机关事务管理、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重大重点项目、服务业发展、金融、资本运作、保险、证券、保密、政策研究、县政府值班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政务与信息公开、无线电管理、烟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县医保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工作。
联系县委编办、县委保密机要局、县人武部、军队、武警、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办、各商业银行、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担保公司、县邮政公司、县烟草专卖局。
胡智强: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老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档案、参事、妇女儿童、社科研究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体局、县教师进修学校、县卫生健康委(县老龄委)、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县文广新旅局、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县档案馆。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社联、县科协、县广电网络公司、县新华发行公司、县史志办、县红十字会、县关工委、县老科协、县老体协、县老年大学。
熊锋: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治安维稳、城市交通管理、退役军人事务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退役军人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民宗局工作。
杨志文: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工业园区党工委负责人
负责开放型经济、科技、工业与信息化、商务、投资促进、会展和合作交流、外事、对台事务、企业改革、开发区与工业园区方面的工作。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财税、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应急管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科技工信局、县工业园区、县商务局、县信息中心、县外事办,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应急局。
联系县台办、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侨联、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工作。
余建国: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扶贫、供销、粮食、农业开发、农村土地整治与开发、新农村建设、气象、水文、水投、农投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垦办、县供销社、县文峰水投公司、县龙安农投公司。
联系各民主党派、县气象局、万埠水文站工作。
尹娟: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综合管理、城市燃气、城市供水与排水、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供电、石油方面工作。
分管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物业中心。
联系县自来水公司、县石油公司、县供电公司、县中油燃气公司工作。
郑飞发: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工业园区党工委第一副书记
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综合管理、开发区与工业园区、金融、保险、证券方面工作。
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分管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金融办、县工业园区。
高小华: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负责审计、发展改革、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合作交流、机关事务管理、县政府督查、建议提案等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分管县审计局、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编办。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注:廖明哲:县委常委、县城建指挥部副指挥长
(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
负责自然资源、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人民防空、城市建设投资、交通运输、农村公路、民政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城投集团、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
联系县残联、县公路局、县客运站、县公交公司、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处。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县政府领导同志实行AB岗负责制,即在A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岗责任人代为履行岗位职责。具体为:凌敏杰同志与胡智强同志、廖明哲同志与尹娟同志、熊锋同志与余建国同志、杨志文同志与郑飞发同志互为AB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