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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YX--2023-0349 主题分类: 城市管理
发布机构: 安义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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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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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办发〔2022〕60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红山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2022年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已经2022年7月22日第16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7月28日

2022年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洪府办发〔2022〕72号)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扎实实将前端分类设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卫生城,省级生态园林县城(镇),共建文明卫生,美丽和谐新安义,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建引领,属地管理,部门挂点,共建共享”的思路,结合我县垃圾分类的开展,打造符合实际的安义特色模式。

(一)全面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要求,推进各项指标达标。

(二)垃圾分类督导员配备率达到100%。

(三)厨余垃圾收集率达到20%以上。

以厨余垃圾分类为主线,2022年全县县城区补齐分类前端短板,确保“末端倒逼前端”的生活垃圾分类形成闭环。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任务

1.全县县城区91个垃圾分类投放亭(点)全面建成,形成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在线监管系统,并接入市生活垃圾分类在线监管平台。( 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2.全县县城区91个垃圾分类投放亭(点)全面配齐垃圾分类督导员(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3.改造完成与厨余垃圾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垃圾转运站,统一购置厨余垃圾收集转运车辆(2022年7月31日之前完成)。

(二)具体做法

按照“四定”工作法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定人员:垃圾分类督导员全部配齐,定人定岗定责。督导员工作职责为:在分类投放点按规定时间指导居民将生活垃圾进行正确分类。

2.定车辆:统一配置厨余垃圾转运车辆,采取“以桶换桶”的方式将厨余垃圾转送至厨余垃圾转运站.

3.定线路:对县城区4辆厨余垃圾运输车进行统一编号,纳入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在线监管平台。编制完成4条收集线路,落实到每个收集点,全程追踪,全线监管,确保不混装混运,做到厨余垃圾日产日清。

4.定站点:将县城区5座垃圾转运站的30%改造为厨余垃圾转运站,配备厨余垃圾专用运输车并安装监控设备纳入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在线监管平台,专车送往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三、工作保障

(一)经费保障。县财政确保市奖补配套资金到位,采购大件垃圾处理中心设备,争取年底前投入使用;建设厨余垃圾转运中心。各乡镇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经费投入,确保辖区内设施、督导员配备到位。县直各部门在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对挂点小区在经费和人员上给予支持,落实“共建共享”责任。

(二)转运保障。将县城区内30%的垃圾站改造为厨余垃圾转运站,配备电动转运车充电桩和厨余垃圾桶冲洗点。

(三)点位保障。县城区91个垃圾分类投放点须地面硬化,配备投放公示牌,要具备遮雨、洗手、照明、擦手、破袋、除臭等功能。每个点位的督导员实行线上管理,监控每日在岗履责情况。

(四)执法保障。县城管执法部门、垃圾分类执法中队要对宾馆、餐饮行业、商场、超市、居民小区、施工工地等主体责任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分类投放亭(点)规范设置管理、杜绝居民生活垃圾“混投混扔”现象,完善宣传引导、教育整改、行政处罚等具体措施,多渠道、多手段确保源头分类质量和减量效果。全面执行省市《条例》,对不分类行为进行教育劝阻,对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发出整改通知,对拒不改正的做出行政处罚。

四、责任分工

(一)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导则,根据不同小区,不同类型的单位分门别类,因地制宜,统一规范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学习。

3.做好县直各单位、乡镇(村)、社区相关业务人员和分类督导员专业技术和分类业务培训,提升全县分类队伍业务水平。

4.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在线监管平台系统,收集汇总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信息数据和动态情况,按要求上报。

5.按照规划要求,有计划的推进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末端处理能力。

(二)各乡镇、红山管理处

1.发挥党员在垃圾分类工作的党建引领作用,把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卫生城,省级生态园林县城(镇)的高度。

2.强化前端撤桶并点工作,推进中要注重人性化,便民性,监督物业管理部门切实担负起分类责任。

3.抓住垃圾“干湿”分类的关键,足额配备厨余垃圾运输车辆,规范运行线路,采取以桶换桶模式规范化管理。

4.加快推进垃圾中转站改造工作,按照30%比例进行改造,满足厨余垃圾转运要求。

5.全面推进“两网融合”与环卫市场化,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将垃圾分类前端工作推进。

6.制定和出台本辖区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和监督考核机制。

7.配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收集设施,保障收运车辆规范运行。

8.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要求设置设施分类标志,对运输车辆规范编号、制定运输作业路线、明确分类收运区域、准确计量、登记造册,建立完善分类垃圾运输车辆人员作业、安全、清洗制度,确保车身整洁。

9.落实直管单位、部门和居民群众的垃圾分类工作,积极主动对接好辖区驻县机构、军队营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全覆盖、全推广、全实施,采取“不分类、不收运”的措施,强制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

10.督促指导社区(村)履行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制定和出台管理区域的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计划和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和完善辖区内前端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暂贮转运的具体运转。

11.做好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的信息数据和动态情况的收集、分析、统计工作并及时报送至县垃分办,做好垃圾分类临时收贮和分类转运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做好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监督管理,做好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教育、宣传和组织引导工作。

12.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工作,社区(村)做好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对垃圾分类一线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垃圾分类作业设备的日常管养;负责收集、整理、统计分类垃圾产生量和工作信息,按要求上报;开展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居民规范操作;做好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宣传员的日常管理。实行每个小区设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督导员负责监督、指导居民精准分类投放。

(三)县直各部门

1.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县直机关工委要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营造强大声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同时要在本行业、本领域主管范围内,组织强制分类的所有机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并自觉接受属地监督。

2.全面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积极发动社区(村)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监督等环节;县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3.全县各级团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和普遍性,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4.全县各级妇联组织要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5.县商务局负责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补贴机制,进一步推进废玻璃、废织物等低值可回收物分流分类处理;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环卫收运系统“两网融合”,加大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6.除以上责任外,县直其他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详见《2022年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要点分解表》《2022年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南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上水平、走前列。

(二)强化党建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使全体党员在单位、在社区、在家庭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践行者,通过以身作则的示范促进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意识和习惯养成。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红山管理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将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县垃分办备案,充分压实工作责任。

(四)持续宣传发动。要大造舆论、形成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全县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各单位、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各乡镇、红山管理处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促进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把我县打造得更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

(五)加强部门协同。县垃分办按照《2022年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要点分解表》(详见附件),指导、督促县直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各乡镇、红山管理处认真履职尽责,协同作战,每月召开一次县直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参加的工作联席会,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六、工作奖惩

各乡镇、红山管理处和县直各部门要快速行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任务线路图,倒排时间进度,挂图销号。县垃分办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对长期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附件:1.2022年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要点分解表

2.无物业管理的小区(32个)垃圾分类共建责任划分表

3.有物业管理的小区(33个)垃圾分类共建责任划分表

4.单位宿舍楼院(163个)垃圾分类共建责任划分表

5.2022年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2022年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要点分解表

序号

内容

责任部门

备注

体制机制建设

1-1

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

1-1-1

县、乡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县垃分办、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县、乡镇(处)领导小组成立文件

1-1-2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

县垃分办

负责同志、姓名

1-1-3

日常管理机制健全

县垃分办

日常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1-2

建立县、乡镇(处)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清单

1-2-1

建立县级工作协调机制

县垃分办

建立协调机制的文件

1-2-2

建立乡镇级工作协调机制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建立协调机制的文件

1-2-3

建立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

县垃分办

责任清单文件

1-2-4

建立乡镇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责任清单文件

1-3

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

1-3-1

制定工作方案

县垃分办

工作方案文件

1-3-2

建立年度工作计划

县垃分办

年度工作计划文件、进展文件

1-4

建立成效评估制度并有效执行

1-4-1

建立成效评估制度

县垃分办

考核制度文件

1-4-2

有效执行

县垃分办

正式印发考核通报、结果运用措施

1-5

落实单位、个人垃圾分类法律责任

1-5-1

建立常态执法检查机制

县垃分办、县城管执法局

考核通报、执法立案数量、处罚金额

1-6

推进法规编制规划

1-6-1

编制《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补贴机制,为下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做出精准预判

县城管执法局、县商务局

推动源头减量

2-1

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

2-1-1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

县市监局

制度文件、措施说明及创新、检查通报等相关文件照片

2-2

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

2-2-1

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查处

县科技工信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

制度文件、措施说明及成就、检查通报等相关文件照片

2-3

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

2-3-1

采取有效措施,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县文广新旅局

制度文件、措施说明及成就、检查通报等相关文件照片

2-4

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

2-4-1

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

县发改委

制度文件、措施说明及成就、检查通报等相关文件照片

2-5

倡导“绿色办公”

2-5-1

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

县机管中心

制度文件、措施说明及成就、检查通报等相关文件照片

分类投放

3-1

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有效覆盖

3-1-1

覆盖情况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居民小区覆盖数量、覆盖率,情况说明,台账

3-2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较高

3-2-1

发现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投放准确度的检查标准、定期检查通报等文件

3-3

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规范设置分类类别及分类标志

3-3-1

发布指导目录

县城管执法局

分类目录

3-3-2

规范设置分类类别及分类标志

县城管执法局

说明,标准文件

3-4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布局、配置及管理,方便群众、体现人性化

3-4-1

设施布局方便群众,配置人性化设施设备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有关文件或照片

3-4-2

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增设误时投放点或采取技术措施方便群众投放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有关文件或照片

3-5

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投放点干净整洁、无异味

3-5-1

厨余垃圾分类投放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包含厨余垃圾分类投放的检查标准、定期检查通报等文件

3-5-2

投放点干净整洁、无异味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除臭措施、操作规范、检查标准、检查通报文件、照片

3-6

有害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规范

3-6-1

分类投放,未混入其他类别垃圾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防止其他类别垃圾混入的措施说明,相关指引、规范等文件

3-7

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3-7-1

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并有效实施

县机管中心

方案文件

3-7-2

措施说明、相关文件、取得成效、已覆盖的公共机构台账

分类收集和运输

4-1

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完备、标识清晰规范

4-1-1

居住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完备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设施设备完备的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数量和覆盖率,居民小区投放点数量和平均数

4-2

推动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

4-2-1

升级改造情况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升级改造的投放点数量和比例,遮雨、照明、洗手、擦手、破袋、其他功能,改造后的照片和情况说明

4-3

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

4-3-1

配足、配齐运输车辆(船舶),分类运输能力与四类垃圾分类收集量相匹配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运输车辆数量、额定吨位、运输频次、运输能力、运输能力减去收集量差值

4-3-2

统一运输车辆分类标识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统一标识标准或通知等、各类收运车辆标识的图片

4-3-3

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分类收运方案或线路图等文件

4-3-4

装载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抛洒滴漏”的检查标准、定期检查通报等文件

4-4

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完善

4-4-1

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处理补贴机制,推进废玻璃、废织物等低值可回收物分流分类处理。推动环卫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深度融合,加大资源回收网络建设

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为:【可回收物总量+厨余(含餐厨)垃圾处理总量】÷【可回收物总量+有害垃圾总量+厨余(含餐厨)垃圾总量+其他垃圾总量】

4-4-2

将可回收物回收、分拣、打包网点等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设施建设基本,满足需要

县商务局、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规划文本、回收网点数量、分拣中心数量、打包网点数量、品类和对应规模描述,相关图片

4-4-3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

推进措施说明、相关文件、取得成效,图片

4-5

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管理规范

4-5-1

厨余垃圾分类收运、日产日清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采取措施说明、图片、文件

4-5-2

建立密闭、高效运输系统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采取措施说明、图片、文件

4-6

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4-6-1

有害垃圾分类收集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收集操作规范、图片

4-6-2

贮存和运输等环节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县生态环境局

相关文件、图片

4-7

中端布局完善

4-7-1

优化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大件垃圾拆解点布局,配置可回收物暂存点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

4-7-2

建设再生资源分拣转运中心,以及设置密闭式有害垃圾暂存点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县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

4-7-3

加快建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县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

分类处理

5-1

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

5-1-1

无害化处理率情况

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政府、

红山管理处

无害化处理率

5-1-2

焚烧处理能力情况

县城管执法局

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5-2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要求

5-2-1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情况

县城管执法局、县商务局

5-3

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完备、运行稳定、满足分类处理需求

5-3-1

厨余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

清运量的比例

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政府、

红山管理处

5-4

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完备、运行稳定

5-4-1

有害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满足需求

县生态环境局

有害垃圾日均处置量、处置量减去收运量差值

5-5

低值可回收物得到有效回收和再生利用

5-5-1

制定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

制度文件

县商务局

5-5-2

采取有效措施推进

县商务局

推进措施说明、取得成效

5-6

末端建设扎实推进

5-6-1

大型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中心等县级项目建设

县城管执法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

6-1

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

6-1-1

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工作、实地调研或督导

检查等

县垃分办

活动说明、会议通知、调研通知等

相关文件、图片

6-2

广泛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6-2-1

推广分类知识普及

县委宣传部、各乡镇、红山管理处、县城管执法局、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县直和驻县各有关单位

6-2-2

开展全县范围的主题宣传活动

县垃分办、县委宣传部

本季度累计活动次数、活动情况描述

6-2-3

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报道

县垃分办、县委宣传部

本季度累计主流媒体宣传次数和说明

6-3

加强联系群众,开展入户宣传活动

6-3-1

入户宣传情况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本季度累计入户宣传居民户数、入户率

6-4

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县推开,实现“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

6-4-1

进校园情况

县教体局

应纳入、已纳入学校数量,占比、

工作方案文件

6-4-2

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教材或知识读本

县教体局

幼儿园、小学、中学版教材或读本

6-4-3

纳入课堂教学

县教体局

说明、相关文件、图片

6-4-4

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

县教体局

本季度累计开展活动次数、

活动情况描述

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

7-1

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7-1-1

选择城市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形成经验做法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社区开展试点的文件、经验做法

7-1-2

基本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长效机制、相关制度文件

7-2

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的县、乡镇(村)、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

7-2-1

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县直机关工委

工作机制说明、建立相关制度文件

7-2-2

建立三级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

县直机关工委

建立工作制度文件

7-2-3

开展联动会议、活动等

县直机关工委

活动情况描述

7-3

结合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7-3-1

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分类工作

县直机关工委

开展情况、制度文件、会议通知或纪要

7-3-2

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

有效服务群众

县直机关工委

开展情况、制度文件、会议通知或纪要

7-4

以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7-4-1

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

县文明办

制度说明,自制制度文件

7-4-2

定期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

县垃分办

开展情况、制度文件、会议通知或纪要

文明习惯养成

8-1

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8-1-1

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重要内容

县文明办

相关制度文件

8-2

推动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8-2-1

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宗教、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红山管理处、县城管执法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直和驻县各有关单位

8-2-2

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县垃分办

知晓率,第三方调查报告知晓率截图、第三方调查报告

8-2-3

垃圾分类参与度

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县垃分办

参与度,第三方调查报告参与度截图、第三方调查报告

8-3

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

8-3-1

开展全县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

团县委

参与志愿者人数、本季度累计开展活动次数、活动情况描述

8-3-2

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团县委

本季度累计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次数、机制文件、活动内容

保障措施

9-1

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信息

9-1-1

按时通过在线系统报送信息

县垃分办

9-1-2

报送信息内容详实、数据准确

县垃分办

9-2

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9-2-1

设立垃圾分类专项资金预算

县财政局

本年度垃圾分类经费金额(县、乡镇(处)两级),年度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批复等相关文件

9-3

建立与垃圾分类挂钩的收费制度并有效实施

9-3-1

建立与垃圾分类挂钩的收费制度

县城管执法局

垃圾分类收费制度文件

9-4

完善机制强化考核

9-4-1

完善县、乡镇(处)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管理责任人制度

县垃分办、县文明办、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

9-4-2

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文明单位考核体系

县垃分办、县文明办、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

9-4-3

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县、乡镇(处)二级机关绩效考核目标

县垃分办、县文明办、各乡镇政府、红山管理处

配合单位:县直各单位

加减分项

10-1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1对1”交流协作机制成效显著

10-1-1

协作工作机制完善,创新交流形式

县垃分办

协作机制说明、活动描述

10-1-2

结合双方实际,形成典型案例

县垃分办

经典案例说明、相关文件、照片

10-1-3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

县垃分办

经验做法说明、推广复制情况,相关文件,照片

10-2

报送工作经验做法材料,被采用编发部信息专报、工作简报或示范案例清单的

10-2-1

采用编发部信息专报、工作简报或示范案例清单

县委宣传部

10-3

工作中有创新性举措

10-3-1

创新性举措

县垃分办

举措说明、相关文件

10-4

存在“先分后退”“混装混运”现象的

10-4-1

发现存在“先分后退”“混装混运”

县城管执法局

10-5

通过实地调研督导、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等方式发现问题突出

10-5-1

发现问题、发现弄虚作假

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附件2

无物业管理的小区(32个)垃圾分类共建

责任划分表

序号

责任小区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社区(物业)

及责任人

1

金日嘉园

县委办(潘小华)

西门社区

单文媛

2

金鼎公寓

县政府办(吴志猛)

东门社区

张  欣

3

金世纪小区

县残联(张 铭)

向阳社区

高亚芬

4

县建筑公司宿舍

县委政法委(邓名滢)

东门社区

张  欣

5

建设银行旁宿舍楼

县人大办(彭朝霞)

西门社区

单文媛

6

自来水宿舍

县政协办(吴翠红)

西门社区

单文媛

7

西潦渠宿舍

县电信公司(郭佐猛)

西门社区

单文媛

8

阳明园小区

县委编办(刘德猛)

文峰社区

万  英

9

稽征所宿舍

县委组织部(杨法富)

文峰社区

万  英

10

郭家沙居民区

县司法局(熊晓陈)

文峰社区

万  英

11

金碧水岸小区

县委统战部(杨 明)

和平社区

张  燕

12

房产公司宿舍

县总工会(袁青平)

西门社区

单文媛

13

杨梅一路开发公司

县商务局(袁 鸣)

文峰社区

万  英

14

邮政宿舍

县邮政公司(熊少卿)

和平社区

张  燕

15

还建房小区

县林业局(詹 敏)

向阳社区

高亚芬

16

凤凰花园

龙津镇(凌晓辉)

朝阳社区

曾小玲

17

花园路房产开发

公司宿舍

县烟草专卖局(徐 刚)

文峰社区

万  英

18

汽配公司宿舍

县科技工信局(万 彪)

文峰社区

万  英

19

商城东街居民楼

县人社局(熊 勇)

龙津镇(凌晓辉)

20

商城南街居民楼

县审计局(刘建顺)

龙津镇(凌晓辉)

21

文峰北街居民楼

龙津镇(凌晓辉)

县工商银行(詹晓明)

22

上海湾公馆小区

安义中学(骆巧弟)

向阳社区

高亚芬

23

学府佳苑

县教体局(黄 峰)

蔚蓝社区

彭义辉

24

农机公司宿舍

县交通局(周大生)

西门社区

单文媛

25

老鹏泰新时代宿舍

县委宣传部(谌祖栋)

26

龙津建筑公司宿舍

县人武部(喻 坤)

东门社区

张  欣

27

阳湖公寓

县供销联社(刘凤生)

28

冷轧厂宿舍

龙津镇(凌晓辉)

县农业发展银行(陈 剑)

文峰社区

万  英

29

针织厂宿舍

县公路中心(张英珊)

30

向阳开发小区

县自然资源局

向阳社区

高亚芬

31

景苑小区

县民政局(刘宗彪)

东门社区

张  欣

32

自来水宿舍

县住建局(黄春晓)

附件3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33个)垃圾分类共建

责任划分表

序号

责任小区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责任社区(物业)

及责任人

1

新河湾

县文广新旅局

朝阳社区

曾小玲

2

新河苑

县新华发行公司(廖 敏)

朝阳社区

曾小玲

3

新河尚品

县卫健委(陈勇春)

东门社区

张  欣

4

新河府邸

县教体局(黄 峰)

东门社区

张  欣

5

水岸花都东区

县卫健委(陈勇春)

蔚蓝社区

彭义辉

6

水岸花都西区

县住房保障中心(熊庆祥)

蔚蓝社区

彭义辉

7

香榭大道

县人民银行(黄元普)

朝阳社区

曾小玲

8

恒茂阳光加州

县城投集团(刘洪昌)

蔚蓝社区

彭义辉

9

现代名门

县医保局(刘 毅)

朝阳社区

曾小玲

10

格林春天

县气象局(刘志发)

朝阳社区

曾小玲

11

丰和都会

县农业农村局(刘 辉)

蔚蓝社区

彭义辉

12

格林郡

县城投集团(刘洪昌)

朝阳社区

曾小玲

13

财富广场

县公安局(涂赞勇)

蔚蓝社区

彭义辉

14

格林小镇

县税务局(黄 元)

东门社区

张  欣

15

津城怡和园

县委信访局(黄泽云)

东门社区

张  欣

16

明珠花园

退役军人事务局(宋千宴)

朝阳社区

曾小玲

17

盛世桃园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陈振文)

朝阳社区

曾小玲

18

锦绣桃园

县乡村振兴局(刘 辉)

向阳社区

高亚芬

19

北门安居花园

县住房保障中心(熊庆祥)

西门社区

单文媛

20

龙安苑

江西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魏信民)

朝阳社区

曾小玲

21

凤凰安居花园

县财政局(杜顺虎)

朝阳社区

曾小玲

22

天誊凤樾(新好景)

县统计局(魏建生)

朝阳社区

曾小玲

23

嘉和万世

县生态环境局(谢和秦)

朝阳社区

曾小玲

24

华会苑

县应急管理局(熊 生)

东门社区

张  欣

25

瑞景花园

县联通公司(张加飞)

蔚蓝社区

彭义辉

26

蔚蓝嘉园

县城管执法局(涂怀猛)

文峰社区

万  英

27

绿地柏仕公馆

朝阳社区

曾小玲

28

绿地柏仕名邸

西门社区

单文媛

29

绿地国际花都

鼎湖镇

万修林

30

碧桂园

县市监局(许 立)

西门社区

单文媛

31

仕桥嘉苑

凤山村

周  勇

32

城投物流大市场

县政数局(陈勒英)

鼎湖镇

万修林

33

金凤花园

县水利局(熊诗民)

朝阳社区

曾小玲

附件4

单位宿舍楼院(163个)垃圾分类共建责任划分表

序号

小区名称

社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徐家塘法院宿舍

和平社区

县法院

邹芒英

2

徐家塘公安局宿舍

和平社区

县公安局

涂赞勇

3

徐家塘房产公司宿舍

和平社区

县住房保障中心

熊庆祥

4

解放路医药公司宿舍

和平社区

龙津镇

凌晓辉

5

和平路工商银行宿舍

和平社区

县工商银行

詹晓明

6

南门路工商银行宿舍

和平社区

县工商银行

詹晓明

7

和平路农业银行宿舍

和平社区

县农业银行

余志武

8

皂壳树药材公司宿舍

和平社区

龙津镇

凌晓辉

9

二副宿舍

和平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10

和平路药材公司宿舍

和平社区

龙津镇

凌晓辉

11

潦河大市场内商务局宿舍

和平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12

潦河大市场内粮食局宿舍

和平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13

市监局宿舍

和平社区

县市监局

许  立

14

大世界百货楼上供销社宿舍

和平社区

县供销联社

刘凤生

15

潦河大市场内供销社宿舍

和平社区

县供销联社

刘凤生

16

商业大厦宿舍

和平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17

物资局宿舍

和平社区

县国资公司

杨小梅

18

五交化宿舍

和平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19

新华书店宿舍

和平社区

县新华发行公司

廖  敏

20

外贸宿舍

和平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21

林业局宿舍

和平社区

县林业局

詹  敏

22

南门路农机厂宿舍

和平社区

县科技工信局

万  彪

23

沿河路农机厂宿舍

和平社区

县科技工信局

万  彪

24

篾业社宿舍

和平社区

县科技工信局

万  彪

25

金碧水岸内建筑公司宿舍

和平社区

龙津镇

凌晓辉

26

南门路建筑公司宿舍

和平社区

县住建局

黄春晓

27

老电厂宿舍

和平社区

县供电公司

杨慎林

28

人民商场宿舍

和平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29

前进路水务局宿舍

和平社区

县水利局

熊诗民

30

前进路老干部局宿舍

和平社区

县委老干部局

吴莉琴

31

社保局宿舍

向阳社区

县人社局

熊  勇

32

就业局宿舍

向阳社区

县人社局

熊  勇

33

商务局宿舍

向阳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34

农资公司宿舍(向阳路1号)

向阳社区

县供销联社

刘凤生

35

供销社宿舍(东门路319号)

向阳社区

县供销联社

刘凤生

36

农业发展银行宿舍

向阳社区

县农业发展银行

陈  剑

37

质监站宿舍

向阳社区

县住建局

黄春晓

38

残联宿舍

向阳社区

县残联

张  铭

39

老检察院宿舍

向阳社区

县检察院

杜玉茜

40

新华书店宿舍

向阳社区

县新华发行公司

廖  敏

41

老二中宿舍

向阳社区

县教体局

黄  峰

42

统战部宿舍

向阳社区

县委统战部

杨  明

43

教科村

向阳社区

县教体局

黄  峰

44

工商局宿舍

向阳社区

县市监局

许  立

45

塑料厂宿舍

向阳社区

县科技工信局

万  彪

46

棉麻厂宿舍

向阳社区

县供销联社

刘凤生

47

五金厂宿舍

向阳社区

县科技工信局

万  彪

48

粮食局直属库

向阳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49

龙津小学

西门社区

县教体局

黄  峰

50

城投嘉苑

西门社区

县城投集团

刘洪昌

51

县政府

西门社区

县机管中心

魏小刚

52

塘边(工信委)

西门社区

县科技工信局

万  彪

53

苗圃宿舍

西门社区

县林业局

詹  敏

54

苗圃老宿舍

西门社区

县林业局

詹  敏

55

新华林厂

西门社区

县林业局

詹  敏

56

新保险公司宿舍(人保)

西门社区

县人寿保险公司

帅伟靖

57

老城建局宿舍

西门社区

县住建局

黄春晓

58

武装部宿舍

西门社区

县人武部

喻  坤

59

老保险公司宿舍(财保)

西门社区

县人民财险公司

万里涛

60

军人事务局宿舍

西门社区

退役军人事务局

宋千宴

61

饲料公司

西门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62

粮贸公司

西门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63

老正早点店隔壁宿舍区

西门社区

县住房保障中心

县农业农村局

熊庆祥

刘  辉

64

城投花园

西门社区

县城投集团

刘洪昌

65

幼儿园宿舍

西门社区

县教体局

黄  峰

66

农机局宿舍

西门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67

解放路财政局宿舍

西门社区

县财政局

杜顺虎

68

税务局宿舍

西门社区

县税务局

黄  元

69

总工会宿舍

西门社区

县总工会

袁青平

70

进修学校

西门社区

县教体局

黄  峰

71

二轻局宿舍鹏泰对面(前后二幢)

西门社区

县科技工信局

万  彪

72

公安局宿舍

西门社区

县公安局

涂赞勇

73

文广宿舍

西门社区

县文广新旅局


74

副食品厂宿舍

西门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75

毛纺厂宿舍

西门社区

县科技工信局

万  彪

76

印刷厂宿舍

西门社区

县科技工信局

万  彪

77

建行宿舍

西门社区

县建设银行

谌  莹

78

东门路城建局宿舍

西门社区

县住建局

黄春晓

79

龙津粮管所(杨梅头菜市场)

西门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80

机械厂宿舍

西门社区

县科技工信局

万  彪

81

绝缘材料厂宿舍

西门社区

县科技工信局

万  彪

82

建行老宿舍

西门社区

县建设银行

谌  莹

83

老计生委宿舍

西门社区

县卫健委

陈勇春

84

民政局老宿舍

西门社区

县民政局

刘宗彪

85

民政局宿舍

西门社区

县民政局

刘宗彪

86

福利厂宿舍(最后)

西门社区

县民政局

刘宗彪

87

农业局

西门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88

畜牧水产局

西门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89

安义中学宿舍

西门社区

县教体局

黄  峰

90

教委宿舍

西门社区

县教体局

黄  峰

91

招待所宿舍

西门社区

县机管中心

魏小刚

92

电影院宿舍

西门社区

县文广新旅局


93

财政局宿舍(幸福路)

西门社区

县财政局

杜顺虎

94

县发改委宿舍

东门社区

县发改委

乐冰冰

95

县土管所宿舍

东门社区

县自然资源局

96

老城建局宿舍

东门社区

县住建局

黄春晓

97

县房产开发公司宿舍

东门社区

县住建局

黄春晓

98

国土局老宿舍

东门社区

县自然资源局

99

县税务局宿舍

东门社区

县税务局

黄  元

100

县检察院宿舍

东门社区

县检察院

杜玉茜

101

长埠镇宿舍

东门社区

长埠镇

王志云

102

县法院宿舍

东门社区

县法院

邹芒英

103

县信用社宿舍

东门社区

县农村商业银行

赵元武

104

电工村

东门社区

县供电公司

杨慎林

105

逸夫小学宿舍

东门社区

县教体局

黄  峰

106

龙津镇派出所宿舍

东门社区

龙津派出所

危印国

107

农业银行宿舍

东门社区

县农业银行

余志武

108

人民银行宿舍

东门社区

县人民银行

黄元普

109

邮政局宿舍

东门社区

县邮政公司

熊少卿

110

县城管宿舍

东门社区

县城管执法局

涂怀猛

111

教师进修学校宿舍

东门社区

县教体局

黄  峰

112

原五建公司宿舍

东门社区

县住建局

黄春晓

113

花园路煤炭公司宿舍

文峰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114

供销系棉麻宿舍

文峰社区

县供销联社

刘凤生

115

供电局宿舍

文峰社区

县供电公司

杨慎林

116

文峰路变电站宿舍

文峰社区

县供电公司

杨慎林

117

烟草局宿舍

文峰社区

县烟草专卖局

徐  刚

118

电信局宿舍

文峰社区

县电信公司

郭佐猛

119

人民银行宿舍

文峰社区

县人民银行

黄元普

120

中国银行宿舍

文峰社区

县中国银行

万果锋

121

农业开发办宿舍

文峰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122

木雕厂宿舍

文峰社区

县林业局

詹  敏

123

林业局宿舍

文峰社区

县林业局

詹  敏

124

粮食局宿舍

文峰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125

长均乡宿舍

文峰社区

长均乡

熊新伟

126

石油公司宿舍

文峰社区

县石油公司

陶  伟

127

修理厂煤炭公司宿舍

文峰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128

万埠镇宿舍

文峰社区

万埠镇

王志明

129

物资局宿舍

文峰社区

县国资公司

杨小梅

130

移动公司宿舍

文峰社区

县移动公司

陈  磊

131

邮电局宿舍

文峰社区

县电信公司

郭佐猛

132

商城南路水务局宿舍

文峰社区

县水利局

熊诗民

133

杨梅一路水务局宿舍

文峰社区

县水利局

熊诗民

134

种子公司宿舍

文峰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135

国税局宿舍

文峰社区

县税务局

黄  元

136

公路局宿舍

文峰社区

县公路中心

张英珊

137

中医院宿舍

文峰社区

县中医院

彭经根

138

平安村(食品公司宿舍)

文峰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139

加油站对面宿舍(杨梅二路)

文峰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140

步行街宿舍

文峰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141

杨梅家园

文峰社区

县农业农村局

刘  辉

142

购物中心宿舍

京庄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143

五交化宿舍

京庄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144

商业局宿舍

京庄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145

土产公司宿舍

京庄社区

县供销联社

刘凤生

146

县供销社宿舍

京庄社区

县供销联社

刘凤生

147

公路段宿舍

京庄社区

县公路中心

张英珊

148

交警大队宿舍

京庄社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陈振文

149

汽运公司宿舍

京庄社区

县交通局

周大生

150

航运公司宿舍

京庄社区

县交通局

周大生

151

林业公司宿舍

京庄社区

县林业局

詹  敏

152

交通局宿舍

京庄社区

县交通局

周大生

153

装饰材料宿舍

京庄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154

食品公司宿舍

京庄社区

县商务局

袁  鸣

155

龙津大厦宿舍

京庄社区

龙津镇

凌晓辉

156

龙津供销社宿舍

京庄社区

县供销联社

刘凤生

157

县医院宿舍

京庄社区

县卫健委

陈勇春

158

疾控中心宿舍

京庄社区

县卫健委

陈勇春

159

血防站宿舍

京庄社区

县卫健委

陈勇春

160

县卫校宿舍

京庄社区

县卫健委

陈勇春

161

卫生局宿舍(卫健委)

京庄社区

县卫健委

陈勇春

162

卫生局宿舍(药监督所)

京庄社区

县卫健委

陈勇春


附件5

2022年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2022年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和《2022年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为确保我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厨余垃圾分类率达到20%以上,居民分类投放覆盖率达到100%,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主体

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

(二)县直各单位。

(三)县城规划区各社区(村)。

三、考核内容

以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为重点,确保厨余垃圾分类率达到20%以上的工作目标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具体考核事项围绕“四定”工作法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法

考核分值为100分,为突出重点将“四定”工作内容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占比40%,其他分值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占比60%。

五、考核标准

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安义县(乡镇、红山管理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度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2.安义县(县直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度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3.安义县(县城规划区各社区(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度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以上三条细则,由安义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另行下文执行。


附件: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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