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办发〔2022〕74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安义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2022年9月1日第1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9月7日
安义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国家林草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计划(2021—2025年)》(林生发〔2021〕56号)、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南昌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通知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推进全县“十四五”期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
安义县位于江西省中北部,为南昌市郊县,东邻湾里区,南接高安市,西南与奉新县相连,西北与靖安县接壤,东北与永修县毗邻。全县林地面积44.48万亩,森林覆盖率45.55%,松树是我县森林资源的主要树种,松林面积24.02万亩,占全县森林面积54%,是我县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主要风景资源。
根据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枯死松木7.9865万株,发生面积5.9515万亩。主要分布在石鼻镇、长埠镇、乔乐乡、万埠镇、东阳镇、长均乡、新民乡、鼎湖镇、黄洲镇9个乡镇,疫情发现小班411个。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县疫情、县情、林情实际,按照“保护松林资源,营造健康森林”系统防控原则,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以加大重点生态区域疫情防控力度,加强疫情监测、强化疫源管控、提高除治质量为抓手,落实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以逐步压缩、全面控制、全面拔除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类实施、分区治理”的原则,以疫情监测、疫株拔除、疫源管理为重点,实施我县的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2021-2025)攻坚行动。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控制增量、消减存量,最终实现拔除疫点,维护我县松林生态安全。
三、总体任务与防治目标
(一)总体任务
2025年底前,全面遏制全县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拔除3个轻型疫点乡镇,发生面积小于3.75万亩。
(二)防治目标
1.加强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监测覆盖率达100%,并及时处置。
2.进一步压缩疫情,减少疫情面积,降低松褐天牛在林间的种群密度。实行五年绩效承包防治及防控:
(1)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为第一阶段,以2021-2022年度枯死松树除治清理实际合格数量为基数,以2022年4月份除治验收数据为依据。
(2)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为第二阶段,即:承包范围内死亡松树在第一阶段的基数上下降20%,下降比例小于20%,则按照每小于一个点倒扣除治公司1万元除治经费。以2023年4月份除治验收数据为依据。实现万埠镇无疫情。
(3)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为第三阶段,即:承包范围内死亡松树在第二阶段的基础数上下降20%,下降比例小于20%,则按照每小于一个点倒扣除治公司1万元除治经费。以2024年4月份除治验收数据为依据。实现东阳镇无疫情。
(4)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为第四阶段,即:承包范围内死亡松树在第三阶段的基础数上下降20%,下降比例小于20%,则按照每小于一个点倒扣除治公司1万元除治经费。以2025年4月份除治验收数据为依据。实现长均乡无疫情。
(5)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为第五阶段,即:承包范围内死亡松树在第四阶段的基础数上再下降20%,下降比例小于20%,则按照每小于一个点倒扣除治公司1万元除治经费。以2026年6月份检查验收数据为依据。
3.不发生染疫松木跨县(区)调运事件。
四、行动措施
(一)实行疫情精准监测、监督行动。采用林长制巡查系统、无人机航拍、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相结合的手段开展普查,确保监测普查无死角无盲区,做到监测普查全覆盖,提高监测普查的精准度。充分发挥林长制平台作用,依托生态护林员、乡镇及林场管护人员,严格执行疫情普查与日常监测制度,实行疫情日常监测网格化。把所有疫情小班按责任片区划分给每个护林员和管护人员,实行定期巡查监测,确保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二)实行分区分级、分类防控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按照“清、保、改、补、封”等综合施策总体思路,结合疫情防控区划和区内疫情、林情实际,实行分区分级分类施策。
1、疫木清理。以疫木清理为核心,采用“集中清理”为主、“即死即清”为辅的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要求,每年度对区域内的所有病死(濒死、枯死)松树实行除治清理。每年度的秋季普查之后,从该年度的11月至次年3月底,对区域内的所有病死(濒死、枯死)松树按除治技术要求实行集中除治清理,并一次性及时除害到位。在每年度3月底集中除治清理结束后,开展“回头看”,对区域内的病死(濒死、枯死)松树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及时除害到位。
2、施药保护。根据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孔注药防治松材线虫病相关工作的意见》(赣林检字〔2021〕13号)要求,对区域内古松名松、重要景观松树和大径材的松树进行打孔注药预防。打孔注药在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底开展,即松墨天牛幼虫期、马尾松代谢缓慢期。药剂注射用量根据松树的胸径大小,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确定。首次打孔一般在松树根基距地面1米左右的高度,打孔部位倾斜向下45度方向,用大功率电钻打直径4-7毫米、深5-7厘米的小孔。如果树皮较厚,应用刀削掉老厚的外皮层后再进行打孔。需要钻2个及以上注孔的,打孔位置应均匀分布于树干周围,相互间隔,且不在一个水平面上。注药后4周内完成药瓶的拔除、收集的安全处理,并用竹签或者泥巴及时填孔。
3、林相改造。对区域内松树占比较高、死树量大且适宜更新改造的小班(区域)采取强度择伐和小块或带状改造,加大改造更新和抚育改造力度,结合“四化建设”、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对采伐区域及时更新造林、更换树种,避免纯松林面积过大所带来的生态风险,增加阔叶树比例,丰富林种,培育混交林,按生物多样性要求造林更新,优化森林资源结构。
4、区域封锁。对清理难度极大、交通极为不便的区域,在确保疫木不流失的前提下,采取疫情综合封锁措施。
5、补植补造。对生态区域脆弱或采伐力度大、造成林分密度下降明显的区域,根据宜树则树、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补植补造,优化森林资源结构。补植补造的树种以乡土珍贵树种、彩色树种为主。
(三)确保除治质量,提升防治效果。坚持以清理病死(濒死、枯死)松树为核心,媒介昆虫防治、打孔注药等综合防治为辅助的主要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的规定,疫木除治清理坚决做到四个到位(死树采伐到位、伐桩处理到位、枝桠清理到位、疫木处理到位),把好除治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确保除治质量,提升防治效果。
(四)强化执法监管,做好联防联控。加强对县域内涉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建立经营和使用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坚决取缔不具备加工资质、能力的企业。加强疫木监管,严控疫木流通。成立专项执法队伍,对县域内的木材加工企业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收购、运输、经营加工等行为。加强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材料的复检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人为传播。加强各乡镇密切配合,互通疫情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疫执法,统一区域疫木清理时间、技术标准、监管措施,消除疫情防控盲区,杜绝疫情交叉感染传播等人为漏洞。加强部门间的联防联控合作,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文广新旅、市监、供电、移动、电信、移动、邮政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相关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义县材线虫病疫情五年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疫情防控实行属地负责和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安义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的指挥下,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防控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资金的投入,积极争取省、市的经费支持,县级财政兜底,保障我县松线虫病除治顺利开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责任的主体,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落实资金,实行专业化除治,加强防治公司(队)管理,加快防治进度,提高防治质量,确保在松墨天牛非羽化期内(每年11月至翌年3月)彻底清理枯死木。要做好群众宣传发动工作,确保除治性采伐等疫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积极组织开展疫木(松材)清理清缴行动,对村民房前屋后的疫木(松材)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堆放的疫木(松材)进行收缴、烧毁、粉碎等无害化处理。
林业部门主动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把松材线虫病的发生情况及时讲清楚,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并根据全县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科学制定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防治技术培训,不定期监督检查除治单位各阶段施工作业,重点检查枯死树除害处理、疫木运输加工等台账,做好日常记录备案。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除治公司(队)及时整改到位。
(四)加强督导和考核。在攻坚行动结束后对各乡镇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在攻坚行动实施期间开展督查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并通过林长制平台、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通报等形式通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