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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YX--2023-035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6-2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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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办发〔2023〕36号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义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红山管理处,县林长制各协作单位:

《安义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6月20日        


安义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县林长制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精神,以打造林长制升级版为目标,以压实各级党政领导保护发展林业资源主体责任为关键,以强化林业资源源头管理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面提升全县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水平。现将我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

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各级林长设立合理、责任明确、精简高效、务实管用,实化林长巡林、总林长令等林长履职方式,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1.认真落实林长巡林制度。进一步健全总林长发令机制,认真落实林长巡林“三单一函”制度,持续推动各级林长主动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问题。创新完善“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不断压实各级林长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责任。(责任单位:县林长办、县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

2.扎实开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贯彻落实年活动”。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存量问题清零专项行动”,推动各级林长主动作为,着力解决责任区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数量压减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打击力度,有效推动森林督查问题数量全面下降;开展强化“‘一长两员’源头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提升林业资源源头管理能力;开展“森林火灾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增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切实提高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水平;开展“森林质量和效益提升专项行动”,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林业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林长办、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

3.严格林长制考核。坚持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客观公正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坚持将林长制考核结果纳入综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等考核评价内容,持续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责任单位:县林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

4.加强林长制培训。将林长制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各级林长和从事林长制工作的领导干部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二、不断完善林业资源源头管理

加强“一长两员”源头管理履职成效监管,确保林业资源破坏行为以及森林火情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等情况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和及时处置。

5.持续完善“一长两员”源头管理架构。加大对“一长两员”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努力将监管员、专职护林员打造成“多员一体”的基层林业管护队伍;按照“五统一”要求加强对专职护林员队伍规范管理,切实提升专职护林员履职成效。(责任单位:县林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

6.全面落实“一长两员”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巡护奖惩机制,将森林督查等发现问题与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日常管护工作相挂钩,实行责任倒追机制,确保巡护责任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林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

三、深入开展护绿提质行动

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开展“护绿提质2023行动”,强力“护绿”、全力“增绿”、科学“用绿”、有效“兴绿”。

7.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健全林业资源监测队伍,扎实开展2023年全县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掌握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深入推进森林督查及湿地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等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林长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

8.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推进林火阻隔系统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林业重点乡镇半专业队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

9.狠抓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以疫情监测、疫株拔除、疫源管理为重点,综合施策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确保省下达的防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0.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大力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抓好林木良种推广应用、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和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确保完成年度营造林计划任务。(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1.全面推进林业产业建设。大力发展油茶、花卉苗木、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康养等优势特色生态产业,加快绿色产业转型提速。(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四、全面提升林长制工作水平

切实加强林长办能力建设和林长制数字建设,为各级林长落实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当好参谋、做好协调,为打造林长制升级版提供基础保障。

12.强化林长办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的职能作用,积极当好同级林长的参谋助手,加强与同级林长制责任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对下级林长制工作的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县林长办、县财政局)

13.加强数字林长制建设。将林长巡林管理、林长责任区域林业资源动态监测、护林员巡护管理、林长制考核评价、林长制信息发布等系统,纳入林长制数字管理平台。完善平台功能,落实平台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平台得到全面应用。(责任单位:县林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

五、切实加强林长制示范推广与宣传引导

全面分析林长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示范推广,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推深做实林长制的良好氛围。

14.深入开展“抓示范、促提升”活动。围绕年度造林绿化、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执法、林业产业发展和林长制稳定运行等方面,在全县开展评优评先;打造一批县、乡级“林长+示范基地”“林长+项目”等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标杆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全县林长制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县林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

15.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县级“林长制主题公园”,普及林长制知识,宣传我县生态建设成就;以“优秀林长”、“优秀监管员”、“最美护林员”、“林长制典型经验”、“林长访谈”等为重点,开展林长制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县林长制改革成效和特色做法,扩大林长制工作社会影响;积极争取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对我县林长制工作的宣传报道,争取全社会对林长制工作关注支持。(责任单位:县林长办、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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