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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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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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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发〔2021〕11号

安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县直各单位:

为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建设形势,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提升打防能力和治理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在当今大数据、信息化社会环境下,人们的消费习惯、支付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侵财性犯罪也由过去盗窃、抢劫、抢夺等传统犯罪向电信网络新型非接触性犯罪转变,已经呈现出在刑事警情持续下降情况下逆势上扬的态势。可以预测,随着科技不断改变人们生产生活,非接触性犯罪占有比例还将越来越大,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主要犯罪形式。而目前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在联动协作、科技手段、专业力量、打击质效、防范宣传等方面存在短板和弱项,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因此,必须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建设,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安义的重要抓手,上升为党政工程、民生工程、平安工程,对现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模式进行重塑和再造,搭建集约化、动态化、智能化、精准化、一体化的工作体系,对于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势头,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活安宁,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建设的要求,建设形成党政主管、部门主责、公安主战、科技主援、综治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实现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两升两降”(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目标,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有序。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管。坚持党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党委政府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组织优势,突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压实各级党政部门及单位的主体责任,实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二)坚持部门主责。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夯实县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主体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行业部门职能,主动落实本部门、本系统有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工作任务。

(三)坚持公安主战。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紧盯重点、创新机制、重塑流程、丰富手段,进一步加大公安专业打防力度,持续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成有效震慑。

(四)坚持科技主援。以大数据、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按照内部挖潜、外部借力的思路,建立集机制、科技、人才于一体的支撑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调动内部资源,全力支援公安机关开展查询止付、拦截阻断、追踪反制、远程取证、精准宣传等各项工作,提升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坚持综治主导。充分发挥政法综治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各级综治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规定、抓实基层网格、狠抓督促落实、定期通报考核,推动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增强打击治理整体实效。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第一副组长;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委编办、县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妇联、人民银行安义支行、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和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红山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我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八组”明确分工如下:

(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反诈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打击、通报和推进等工作,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二)受理处置组。县公安局牵头,县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县科工信局、人民银行安义支行、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等单位协助。负责统一受理全县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警情的咨询、举报、投诉、处警等处置工作,协调指导金融防范组、通信防范组对涉案电话、银行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社交账号、网站等进行同步关停、查询、冻结、封堵。

(三)研判打击组。县公安局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协助。负责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开展全链条打击;并根据发案趋势和上级部门精神,组建专家团队,全方位实时支撑研判打击工作。

(四)宣传防范组。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教体局、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妇联和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红山管理处等单位协助。负责制定反诈宣传工作方案,推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及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全覆盖的立体式宣传防范工作。

(五)金融防范组。人民银行安义支行、县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牵头,县公安局等单位协助。负责协调安义县各银行按要求派员入驻县反诈中心,开放相关业务权限:建立涉案银行账号快速查询、止付、冻结以及涉案资金返还工作机制;建立资金、账号等线上查询机制。

(六)通信防范组。县科工信局、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牵头,县公安局、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等单位协助。负责协调各通讯运营商对涉案电话实施快速停机、限呼、封堵、信令追踪,对涉案网站实施快速关停、封堵,建立全县涉案号码“白名单”“黑名单”系统,建立相关源头防控系统,对相关通讯运营商销售的涉案号码情况进行倒查。

(七)法律保障组。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协助。研究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相关执法保障问题,为有效打击、处置提供法律和执法支撑。

(八)综合保障组。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牵头,县公安局、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红山管理处等单位协助。负责研究解决县反诈中心及各乡镇派出所针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打、防、管、控、宣、治”工作专项经费等问题。

(九)督导考核组。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等单位协助。负责建立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督导考核机制,敦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治理工作,将各部门、各单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核内容,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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