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义县住建局,电话:0791-83422176,传真:0791-83422176)。
一、概述
2012年,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依法行政,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成立后,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厅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和维护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更改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原县城建局更名为县住建局的实际,将县住建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核准条件、办理程序重新公开,大大方便了行政许可相对人
(三)完善制度,简化办事程序。一是实行一站式服务。二是对各种涉企涉民审批事项的办事时限进行了再优化,缩短法定办理时限,受群众监督,提高服务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机构设置、职能。包括单位基本概况及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则等;
2.政策法规。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
3.行政许可。包括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等;
4.工作信息。包括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县住建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县住建局没有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为零。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与《条例》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公开不够及时等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2013年,我局将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职能,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深化和丰富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以研究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检查、考核、问责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机制,努力改善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认真做好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回复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组织开展调研与交流,认真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严格规范和强化信息公开时限管理,限时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