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和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4〕2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4年全国“宪法宣传周”相关工作安排,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定位,服务中心保障大局,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不断改进和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作为关键性工作,推动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基础性工作,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为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时间安排
结合国家宪法日活动,在2024年12月,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教月活动。各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四、活动安排
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和自然资源法治宣教月活动期间,部集中开展以下活动:
(一)宪法宣誓
组织提任或进一步使用的领导干部参加宪法宣誓活动,通过宪法宣誓将忠于宪法、捍卫宪法、遵守宪法的誓言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有效实施。
(二)“法治自然”普法品牌标识发布
通过面向社会征集“法治自然”logo标识,吸引更多人参与法治自然文化品牌创建,扩大“法治自然”影响力。通过发布“法治自然”logo标识,突出“法治自然”鲜明的象征性和独特文化内涵,推动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价值观的表达传播。
(三)“法治自然,矩阵启航”仪式
举办“法治自然,矩阵启航”仪式,依托“i自然”客户端平台建设“法治自然”矩阵,建立统筹自然资源系统部、省、市、县四级法治力量的宣传教育平台,实现全方位、立体化普法效果。
(四)新修订《矿产资源法》宣传贯彻活动
举办生态文明大讲堂,就学习新修订《矿产资源法》作专题辅导报告。召开矿法实施座谈会,就贯彻实施新《矿产资源法》,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开展交流研讨。举办矿法贯彻实施培训班,着力提高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学习应用新《矿产资源法》的能力。
(五)送法下乡活动
向基层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发放《自然资源基层管理百问百答》等书籍,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贴心的法律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意识。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和首要政治任务,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的要求和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精神,聚焦自然资源领域工作重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夯实普法责任,提高普法质效。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分工完善、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活动方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观念。自然资源法治宣教月期间集中组织好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的宣传学习培训,为《矿产资源法》的施行做好全面准备工作。持续开展以案普法工作,注重内容上深加工、形式上创新意,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面普法公开课。
(三)利用全媒体传播,形成普法合力。充分运用“i自然”客户端平台,坚持部、省、市、县四级联动,推动共享优质资源,不断扩大“法治自然”品牌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注重报、网、端、微、屏联动,向不同平台用户推出定制化普法产品,实现精准普法。针对热度高的话题,可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开设“法治自然”专栏,运用文字、短视频等进行深度报道。发挥博物馆、规划馆等自然资源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展示自然资源法治理念、普法重点、工作成果,营造群众乐闻乐见、价值认同、主动参与的普法氛围。
内容来源:自然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