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快报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王千方完成作业后,驾驶叉车在返回叉车停放点时,途经厂区开挖路段,叉车侧翻,王千方头部被叉车挤压,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
事发现场道路整修开挖,路面存在较大高低落差。且路面施工尚未完工,现场也未对整改路面进行有效围挡,作业现场照明不佳,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
事发单位负责人杨国炳在明知作业现场有道路施工,且照明不佳的情况下,仍指派王千方独自一人现场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
叉车司机王千方未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主要原因:江西晶科铝业有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4.次要原因:王千方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保护措施不落实,且驾驶叉车过程中疏忽大意,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2022年1月17日发生在江西晶科铝业有限公司的叉车侧翻一般事故,是在叉车完成作业后,转移至集中存放点时,在厂区道路上侧翻引发的事故,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 03-2015)第2.5.1.(3)、(6)之规定,为特种设备相关责任事故。
三、调查组人员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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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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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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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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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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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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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纪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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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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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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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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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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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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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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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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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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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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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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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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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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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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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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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炳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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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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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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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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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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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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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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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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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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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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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芦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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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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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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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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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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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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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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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侦查支队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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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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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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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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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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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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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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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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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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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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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支队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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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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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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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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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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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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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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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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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学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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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市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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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股
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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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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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8日成立了调查组,对企业罚款2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