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埠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
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的公告
为坚决打赢疫情“外防输入”阻击战,构建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经长埠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在疫情期间实行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未提前3天报备且需落实管控措施的来(返)镇人员;
2、未严格执行居家监测、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私自外出活动;
3、组织开展打麻将、打牌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等。
二、举报方式
发现上述现象,广大村民可将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信息、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管控措施等情况,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791-83590169。
长埠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于违反管控要求等防疫规定的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置。
三、奖励措施
以上举报范围,经查证属实,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200元奖励。
四、其他事项
1、镇有关部门对线索进行甄别核准后,将第一时间对首位线索提供人进行奖励;线索核实无效的,不予奖励。
2、 通过窃取、欺诈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得信息,以及提供虚假线索、投机举报、故意谎报、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举报人相关责任;
3、最终解释权归长埠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所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终止期限另行通告。
长埠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