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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890-0102-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长埠镇 生成日期: 2024-01-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长埠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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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长埠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


第一条 长埠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乡(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乡(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

第二条长埠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组织公共服务。建立和完善乡镇“三农”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四)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六)指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务公开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镇)步伐;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十)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统筹设置乡(镇)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乡(镇)党委、政府设下列职能机构:

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落实、机关建设、文电、会务、调研、档案等综合性工作对口联系人大、政协、统战等工作。

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办事大厅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统一规范办事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社会治理办公室(综治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信访维稳、人民武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消防、森林防火、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

大党建办公室: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党员发展教育等工作;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建带群团建设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乡镇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各类经济实体的政策咨询、技术更新、信息收集、人才引经等服务工作;加强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抓好地方特色产业;负责农村经济管理及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各项预算内外财政收支活动。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城镇管理、园林绿化和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做好辖区内脱贫攻坚工作。

乡(镇)人大、纪委(监察办公室)、人武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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