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3890-0203-20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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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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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安义县长埠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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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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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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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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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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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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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埠镇关于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公开推荐的公告
长埠镇关于基层退役军人
服务专干公开推荐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退役军人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落实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通知》(安退役军人组办字〔2023〕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专干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在全镇开展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专干推荐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2、服务意识较强。热爱退役军人工作,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工作,主动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3、道德品行端正。具有热爱祖国、敬业好学、诚实守信、文明礼貌等品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纪律作风过硬。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讲规矩、守纪律,无不良嗜好。
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及计算机操作能力;年龄为
18周岁至35周岁
(即1988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期间出生);应为服务辖区乡镇及村(社区)户籍;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军烈属优先。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考虑大多数青年在外创业,推荐采取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推荐人员,由各村(社区)党组织推荐;推荐人员请准备好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党员退役军人军烈属身份证明等材料,交至长埠镇退役军人事务站。
推荐公告即日起生效,截止推荐时间至
2023年2月2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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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义县长埠镇委员会
安义县长埠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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