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职责,落实任务,构建全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由于分工调整,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长埠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任:詹敏长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刘小明长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刘伟军食品安全监管干事
黄肖扬食品安全监管干事
张庭芳食品安全监管干事
刘新保长埠镇司法所所长
潘鹏长埠镇派出所所长
王习囤长埠镇财政所所长
雷求斌长埠镇村建所所长
杨润萱长埠镇粮管所所长
涂金勇长埠镇农技站站长
万沙沙长埠镇畜医站站长
杨伟城管中队队长
陈俊长埠镇卫生院院长
杨庆庆长埠镇中学校长
刘松平长埠镇教办主任
余银水车田村党支部书记
龚弟得长埠村党支部书记
黄爱苟大路村党支部负责人
黄辉云庄村党支部负责人
熊友新义基村党支部书记
龚修生江下村党支部书记
刘采龙老下村党支部书记
涂海龙上桥村党支部书记
杨为华下桥村党支部书记
龚修生长埠镇幸福居委会书记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是镇政府设立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实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下达启动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三、领导协调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督促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四、分析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形式,定期听取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整合监管资源,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检测、监管和评价等体系建设。
六、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七、负责镇级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及其检测资金的管理和安排使用。
八、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镇政府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小明同志兼任;同时,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