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埠镇委员会
关于调整长埠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全镇各党组织、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引导全镇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长埠镇意识形态工作,经镇党委研究,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一、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志云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陈 丽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杨 超 镇党委副书记
万弟龙 镇人大主席
夏侯庆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何显辉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孔垂豪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詹 珂 镇党委委员
黄济东 镇副镇长
王超琴 镇人大副主席
李丽霞 镇副镇长
乐建军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雷海英 镇司法所所长
熊 冲 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陈 敏 长埠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何显辉任办公室主任,镇副镇长李丽霞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及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全镇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负责对各办公室、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和宣传思想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四)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风险可控。
三、工作要求
(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为分管领导,承担意识形态工作具体领导责任。
(二)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口子和所蹲村(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七大办公室、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对本办公室、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七大办公室、村(社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定期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中共安义县长埠镇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
长埠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印发
(毛江玉)长党发【2022】5号中共长埠镇委员会关于调整长埠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