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长埠镇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索引号: A23890-0501-2022-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长埠镇 生成日期: 2022-09-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长埠镇委员会关于调整长埠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访问量:
字号:


中共长埠镇委员会

关于调整长埠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

全镇各党组织、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引导全镇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长埠镇意识形态工作,经镇党委研究,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一、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志云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杨镇党委副书记

万弟龙 镇人大主席

夏侯庆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何显辉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孔垂豪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镇党委委员

            黄济东   镇副镇长

            王超琴   镇人大副主席

            李丽霞   镇副镇长

            乐建军   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雷海英 镇司法所所长

               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长埠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何显辉任办公室主任,镇副镇长李丽霞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及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全镇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负责对各办公室、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和宣传思想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四)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风险可控。

三、工作要求

(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为分管领导,承担意识形态工作具体领导责任。

(二)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口子和所蹲村(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七大办公室、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对本办公室、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七大办公室、村(社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定期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中共安义县长埠镇委员会              

                                                 2022623

长埠党政办公室                 2022623日印


(毛江玉)长党发【2022】5号中共长埠镇委员会关于调整长埠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