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安义县2025年购房补贴
优惠措施》解读
一、政策背景
根据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洪房健字〔2024〕1号)和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的通知》(安府办发〔2024〕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新建商品住房的促销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具体内容
(一)购房补贴期限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且在2027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家庭或个人。
(二)购房补贴措施
1.在我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意见》(洪房健字〔2024〕1号)享受相关活动措施。
2.购房补贴:
(1)在我县购买140平方米以内(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7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家庭或个人,按1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2)在我县购买140平方米(含)以上(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7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家庭或个人,按2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3)安义县常住户籍居民三孩家庭,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按2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上述补贴在缴清契税后兑付,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三)申请审核及发放
1.申请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符合活动规定范围内有效签订的商品房合同提交县住建局完成网签备案,同时协助购房户提交购房补贴申请。
2.受理
县住建局收到申请后,办理完成网签备案手续,并依据方案规定进行有效性审核确认。
3.发放
县住建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规定的购房户,将按购房补贴资金标准金额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咨询服务机构:安义县住房保障中心
咨询服务联系人:熊希政
咨询服务电话:0791-82200913
咨询服务地址: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人民路193号
咨询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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