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林地“三权分立”实现形式,拓展林地经营权权能,解决困扰林业经营主体“急难愁盼”的确权、融资难题,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激活沉睡的生态资源,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委深改办《2022年江西省探索和推广的改革项目清单》(赣改办字〔2022〕13号)、省林业局办公室《推广资溪县林权收储担保运营改革经验实施方案(试行)》(赣林办发〔2022〕114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由县林业局草拟了《安义县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23日至9月6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网络征集期间未受到任何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索引号: | A23210-0403-2024-000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林业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24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意见采集采纳情况】《安义县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采集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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