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安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在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请《2025年度安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列入《2025年度安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请承办单位及时报县政府,县政府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按《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调整。
五、该项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红山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2025年度安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度安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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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程序 |
决策中 是否需 听证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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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安义县重大重点项目计划》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县发改委 |
2025年 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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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昌市安义县2025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
否 |
县发改委 |
2025年一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