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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YX--2025-03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住房保障中心 生成日期: 2025-07-0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住房保障中心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培训暨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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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下午,安义县住房保障中心召开安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培训暨工作推进会,全县所有28家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上住房保障股负责人谢强解读了安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要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项目尽快申请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交流。

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胡志仁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把握政策用活用好。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线门槛,具体条件按照安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安府办发〔2022〕33号)政策规定执行。园区企业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用于企业自己的员工租赁,也可以面对园区其他企业的员工租赁。但不能改变性质,改建、改造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不少于8年后可退出保障房序列。二是要锁定目标,快速推进。对拟报项目的报建材料要确保真实性,完善手续积极组织施工,项目的施工、装修选择正规的公司,做到账目要清晰,建立台账。三是要全过程跟踪,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全周期管理,强化建设过程的进度和质量管控,按进度拨付上级补助资金,强化后续租住管理、运营管理,租住信息要报送并上保障性租赁管理系统,完善标准体系。希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企业把握政策,在保证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为人才安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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