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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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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安义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企业布点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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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安义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企业布点方案

解读

一、政策背景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作为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由于其在生产使用领域具有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等方面的优良性能,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依法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对促进建筑工地绿色生产、文明施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安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快经济绿色转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突出降尘攻坚重点,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作为新型的环保、节能建筑材料,能够有效保护环境,符合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随着我县社会经济和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需求逐渐增长,布局和发展好预拌混凝土和砂浆行业,是描绘美丽安义新画卷的有力支撑。

二、出台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南昌市散装水泥应用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管理的通知》(洪工业办202223号)的要求,推动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减少全县粉尘污染,合理布局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站点,提高生产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结合安义县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内容

《安义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企业布点方案》包含规划基础、总体要求、布点规划方案、项目建设条件、保障措施五部分。

四、总体要求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4.24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06.27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7.《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

8.《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2019.09.28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改)

9.《南昌市散装水泥应用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

10.《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管理的通知》(洪工信发〔2011〕357号)

11.《安义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15〕8号)

12.《关于促进安义县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安府办发〔2021〕89号)

13.《安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14.《安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规划范围及年限

规划范围:安义县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规划期限:2021-2025年。

(三)规划思路

主要遵循控制总量、合理布局、适度竞争、尊重实际、协调发展的原则,杜绝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避免产能过剩,减少粉尘污染,促进安义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

(四)规划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安全第一,绿色发展;坚持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五)规划目标

2025年,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规划实际产量预计分别增加约42.6万立方米和30万吨,实际产量分别达到136万立方米和60万吨。

、布点规划方案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布点

1.发展重点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更新生产线、改扩建和兼并重组等方式,适度扩大产能,提升环境效益。加强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工程及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禁现”监管。推进预拌混凝土下乡工作,提高农村自建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比例

2.布点方案

根据当前预拌混凝土企业区域分布、设计产能、实际产量与需求预测,“十四五”期间,建议新增一家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布点企业。到2025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控制在4家以内,规划实际产量预计达到约136万立方米。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控制在2家以内,规划实际产量达到约60万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布点见表1:

(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点

1.发展重点

大力推进预拌砂浆行业发展,促进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提升预拌砂浆使用率,逐步拓展周边市场,进一步扩大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模。鼓励企业探索发展特种砂浆,不断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2.布点方案

综合当前我县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区域分布、产能设计和实际产量分析,建议“十四五”期间预拌砂浆新增一家布点企业。到2025年,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保持在2家,规划实际产量预计达到约6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点见表2:

1  安义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布点一览表

序号

类别

企业名称

企业位置

1

已纳入行业管理企业

江西省荣凯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义县鼎湖镇

2

江西省万友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义县东阳镇

3

江西省荣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安义县万埠镇

4

规划新增

布点企业

基于预测分析,建议拟增加1家布点企业,地址拟设在乔乐乡。

2  安义县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点一览表

序号

类别

企业名称

企业位置

1

已纳入行业管理企业

江西省荣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安义县万埠镇

2

规划新增

布点企业

基于预测分析,拟建议增加一家预拌砂浆布点企业,地址拟设在乔乐乡。

、项目建设条件

(一)布点原则

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筑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2.区位条件优越,交通便利,具有方便快捷的对外交通条件。

3.选址符合环境保护及城市景观的要求,对周边居民无影响,且不影响城市的远景发展。

4.尊重实际,对符合规划的点位尽量保留,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或相关手续不齐全的点位应予以搬迁或取缔。

(二)新建或迁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建设项目的基本条件

1.符合布点方案要求。

2.取得项目立项手续。

3.取得土地使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4依法进行环境评价和验收。

5.预拌混凝土企业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6.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配备不少于2条设计产能各不低于120立方/小时的混凝土生产线,预拌砂浆企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

7.应建立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内部试验室。

8.生产的混凝土、砂浆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9.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本布点规划方案,按照建设项目的基本条件组织实施。

(二)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项目建设完成后依法依规向安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申请项目备案,纳入全县散装水泥行业管理,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

(三)做好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在生产、装卸、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制定严格的标准,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技术进步和规范管理。鼓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采用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制造技术,提高工艺及装备水平和智能制造水平,按要求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进行绿色生产评价、创建绿色工厂等。

(四)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管职能,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结合全县诚信信息管理体系,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从生产工艺、技术条件、人员条件、实验室条件、扬尘污染防治、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管控等多方面入手,按相关规定开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对违规企业实行淘汰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不合格企业市场退出机制。

(六)加强产品质量管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建立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内部试验室,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记录和台账

(七)加强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根据用能情况,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体系,落实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应当对废弃混凝土及场内废水进行处理和利用,不得对外排放。对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尾矿、废石、建筑废弃物按规定运送至相关废弃物消纳场,鼓励企业在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消纳并合理利用其生产预拌混凝土。

(八)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生产企业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并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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