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及时防范和处置因强降雨造成的城区内涝灾害,切实做好排水防涝应急抢险工作,积极消除城区内涝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排水防涝工作机制。
二、出台目的
为了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将排水防涝工作进行拆分,龙津镇、鼎湖镇、水利局、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各个部门按照安义县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求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三、重要举措
1.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区现状,2023年底前编制完成《安义县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安义县防洪排涝专项规划》,按规定报批后将规划内容纳入城区总体规划。形成覆盖全局、布局合理、科学精密、安全可靠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严格按照规划内容推进排水管网、排洪渠道、排涝站建设。加强对地下空间排水防涝的设计审查,提升城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和停车场等地下空间排水防涝能力。
2.管控建设质量。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设计成果质量管控,强化排水管网、排水渠道、排涝站等涉水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强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管理,重点抓好管材选用、管道接入、管道基础、接口、沟槽回填等重点环节管控,按规范要求严格执行闭水试验,建议将新建的排水管道 CCTV(QV)检测纳入竣工验收指标。工程建设完毕需移交管理的,应提供相关建设资料并现场核实后移交。
3.建立管网信息图。2023年底查清市政排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提升泵站及排涝设施等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形成系统全面的现状市政排水管网图并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实现智慧管理一张网。优先推进城市洼地、易涝点等区域地下管网排查、检测以及修复工作。
4.加强管渠清疏。制定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巡查、维护、隐患排查制度,汛期来临前组织开展主排水渠道、排涝站、管网、窨井等设施体检和清淤疏浚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适当增加施工工地周边、低洼易涝区段、易淤积管段的清掏频次,全面疏通、养护雨水管网和合流管网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管网和排洪渠道过水能力。
5.推进内涝点整治。各主管部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内涝点,建立问题台账,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不同方式加以解决。对非结构性原因形成的内涝点,采取加强清疏、实施局部小改造等手段加以解决;对影响较大,改造资金不大(50万以内)、短期有条件实施完成改造的内涝点,由责任部门编制改造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改造。对实施改造周期较长、投资较大的内涝点,由主管部门列入建设、改造计划,统一纳入全县(省、市)建设项目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或采取债券、融资等途径,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包含气象、应急、水利、住建、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各类信息网络平台,获取城市雨情、涝情信息,做好防治预警、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到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实现渠道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河湖等“联排联调”。
2.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部门与属地共同作战的排水防涝应急处置体系。各部门和属地政府应根据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制定排水防涝应急预案,保障应急抢险高效顺畅。应急期间属地政府应做好辖区内的排涝抢险工作;县气象局应及时做好气象趋势分析、强降雨预测和实时雨情等信息报送;县水利局应及时掌握城区排洪渠、河道汛情、堤防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重点关注排洪站运行情况,应根据雨情预测,提前启动城区排涝站开机排水工作;县城管执法局应及时组织队伍至街面巡查,及时清理落水井口枯枝杂物、开盖放水,出现内涝积水时,采用泵车抽水等手段加快排放。县交通运输局应在立交桥下、地下通道等易涝区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安排值守人员,配备抢险设施;县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小区停车场、市政公用设施等地下空间的排水防涝工作;
3.提升应急力量。各部门根据职能组建排水防涝应急抢险队伍,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须建立专业抢险队伍。应急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应急抢险能力。按照“数量足够,调用快捷、方便实用”的原则,建立物资储备名录,适当配备移动泵车、抽水设备、自主发电设备等专用防汛设备。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强化教育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